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拍卖在司法实践中运用越来越广泛,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援引、公示,提醒不特定竞买人规范参与并说明悔拍的法律后果。但在网拍过程中,仍然有人将法律视为儿戏,特别是恶意悔拍、扰乱司法秩序的行为,法院绝不姑息。

案情简介

曾某宝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依法判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该案移送立案执行后,洪洞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曾某宝扣押在案的江淮瑞风小型客车进行处置变价,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
  竞拍过程中,案外人吴某国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拍卖中8人共出价66次,最终吴某国以最高价竞买成功。后吴某国未在期限内交纳尾款,洪洞法院多次催促仍未及时交纳,且明确表示想退出竞买,法院依法将吴某国交纳的保证金进行扣留。
  因吴某国悔拍,案涉车辆重新拍卖成交,与原拍卖成交价差价2000元。

  案外人吴某国的行为造成其他有真实购买意愿的竞买人未能拍受,不仅阻碍了执行标的变现,也增加了执行处置的期限,严重扰乱了司法拍卖程序,对法院正常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造成妨碍。


法院判决

2025年2月25日,洪洞法院作出罚款决定书,对吴某国罚款1万元,并要求其补齐悔拍造成的差价,限期15日内交纳。  

执行法官联系吴某国并向其送达罚款决定书时,吴某国坚持表示自己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自己无力缴纳罚款及拍卖价款差价。执行法官耐心向其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竞买规则,告知其随意悔拍不仅损失保证金,对后续拍卖产生的差价也要足额负担,无正当理由悔拍将承担法律责任。最终,吴某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法院作出的惩罚,主动将罚款和悔拍造成的差价交至法院指定账户。



法官说法

网络司法拍卖中,买受人竞买成功后逾期未支付尾款,构成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物重新拍卖成交后,原买受人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之间的差价部分,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责令原买受人补交;对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竞买规则,严重干扰司法秩序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保障网络司法拍卖法治化发展,维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的司法权威。

来源:洪洞法院、山西法治报 智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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