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澧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教育明理和执行震慑下,被执行人幡然醒悟,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双方关系缓和,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2022年某月,刘某应工程承揽人顾某要求在为某公司仓库施工时意外摔落,住院治疗67天,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刘某遂将顾某和公司诉至法院。临澧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公司赔偿刘某各项损失6万余元,现已执行完毕;顾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19万余元,顾某主动履行6万元后,剩余款项迟迟未能履行,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现场
在申请执行人刘某对执行程序不了解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多次听取刘某的意见和想法,并就执行措施、执行程序等向其说明,让其积极配合查找被执行人顾某名下财产。在了解到双方有执行和解的意愿后,执行干警立即组织双方调解,向被执行人顾某耐心地释法明理,并严肃告知其不履行给付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后,顾某主动筹措资金,将剩余款项一次性履行完毕。
临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秉持规范执行,兼顾“法”与“情”,力争将“强制执行”变为“主动履行”。本案的顺利执结,不仅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促使被执行人诚实守信主动履行,取得了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图文:覃道志、朱浩然
编辑:胡佳
审核:董明坤
签发:刘方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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