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公示

现对市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

王东锋,男,汉族,1975年8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

太原市新建路81号市委组织部举报与核查中心,邮编:030002

举报电话

0351-12380-2 0351-4225662(传真)

举报网站

http://www.ty12380.gov.cn

短信举报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2025年4月9日

——运城市——

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郭晓伟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绛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郭晓伟因工作变动辞去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对郭晓伟同志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满意。

绛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7日


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徐社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绛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徐社峰同志辞去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绛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7日


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樊若曦同志任绛县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5年4月7日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任职议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绛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樊若曦同志为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代理检察长职务。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绛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7日


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名单
(一)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

任命:

樊若曦为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二)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李晓军县长的提名

决定任命:

苏文芸为绛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三)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冯波院长的提名

任命:

张玉为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晋城市——


中共阳城县委组织部公示

现对县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

元慧明,女,汉族,1990年10月生,大学,民进会员,现任北留镇副镇长,拟任县直单位正职。

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捏造事实,诬告、诽谤他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阳城县新阳东街1号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和考核室

邮编:048100

联系电话:

0356-4812380

电子邮箱:

sxyc12380@163.com

12380举报网站:

http://12380.yczf.gov.cn/

中共阳城县委组织部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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