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公示
现对市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
王东锋,男,汉族,1975年8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
太原市新建路81号市委组织部举报与核查中心,邮编:030002
举报电话
0351-12380-2 0351-4225662(传真)
举报网站
http://www.ty12380.gov.cn
短信举报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2025年4月9日
——运城市——
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郭晓伟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绛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郭晓伟因工作变动辞去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对郭晓伟同志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满意。
绛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7日
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徐社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绛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徐社峰同志辞去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绛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7日
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樊若曦同志任绛县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5年4月7日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任职议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绛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樊若曦同志为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代理检察长职务。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绛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7日
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名单
(一)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
任命:
樊若曦为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二)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李晓军县长的提名
决定任命:
苏文芸为绛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三)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冯波院长的提名
任命:
张玉为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晋城市——
中共阳城县委组织部公示
现对县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
元慧明,女,汉族,1990年10月生,大学,民进会员,现任北留镇副镇长,拟任县直单位正职。
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捏造事实,诬告、诽谤他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阳城县新阳东街1号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和考核室
邮编:048100
联系电话:
0356-4812380
电子邮箱:
sxyc12380@163.com
12380举报网站:
http://12380.yczf.gov.cn/
中共阳城县委组织部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