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成都4月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陈晓)今天下午,记者在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5月1日起,四川省首部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法规——《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
“我省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对此,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钟波给出一组数据:截至4月3日,四川省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近1.9万处,不同程度正威胁着92.6万人生命和800余亿元财产安全。
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专场新闻发布会现场。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陈晓/摄
她表示,过去四川开展地灾防治工作,主要依据是国务院2003年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2011年制定的《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这两项法规施行距今已经过去十余年,不能很好适应当前我省地灾防治工作实际。”
记者了解到,作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去年和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条例》跨两个年度,历时一年,历经三审,经反复论证修改,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切实增强了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四川省实际。2025年3月28日,《条例》在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针对四川复杂的地质环境设计多项特色内容:一是明确“省市县乡村组点”七级责任,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责、行业监管、专业支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二是首次将地质灾害风险区动态调查纳入条例,明确风险区管理要求,将隐患风险纳入规划管控,强化成果运用;三是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主体监管,创新将信用监管制度应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监管;四是“搬治结合”,单列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章节,将我省避险搬迁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规定,全链条细化避险搬迁工作流程,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入法治化阶段,将有力提升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也能为全国其他类似地区的地灾防治立法提供参考借鉴。同时,四川地质灾害高发区多位于生态脆弱区和欠发达山区,《条例》将防治与生态修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相结合,对于减少因灾返贫风险,助力生态安全与乡村振兴,服务国家“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战略,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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