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9日 《人民法院报》第6版

春满千阳:苹果花海里的重生

“花开的挺稠,看样子今年的收成会很不错。”走进位于陕西省千阳县的宝鸡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苹果示范基地,前来回访的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孙亚峰,看着千亩苹果花竞相开放的美景喜不自胜。

今年全国两会上,张军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跟进强化司法服务保障举措,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对可以挽救的困境企业,积极引导重整,促进市场资源高效配置。宝鸡中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运用“执破融合﹢预重整”模式,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助力宝鸡海升公司重焕生机。

法槌敲开困局

“千阳苹果红,中国好品果。”苹果,向来是陕西省千阳县的一块金字招牌。

成立于2012年的宝鸡海升公司,是最早进入千阳县从事全产业链经营的现代果业企业,凭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矮砧密植技术、珍贵果种独家许可资质和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苗木出口网络,宝鸡海升公司逐渐发展成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流转土地1.1万余亩,年鲜果销售额超3000万元。

近几年,因关联公司相互担保等债务纠纷,宝鸡海升公司陆续涉诉、涉执使企业资产被查封、冻结,导致企业流动性枯竭,债务达1.8亿余元,经营陷入严重危机。

“为摆脱困境,我们也在积极采取自救措施,期望通过司法程序帮助企业恢复生产能力,盘活企业资产。”宝鸡海升公司总经理孙连丰回忆。

转机出现在2023年7月,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宝鸡海升公司向宝鸡中院提交了预重整申请。

“这起重整案件关乎千阳县重点产业发展,更直接影响着千名农民家庭的增收饭碗。”案件主办法官、宝鸡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孙亚峰心里充满了紧迫感,即刻便带着审判团队直奔宝鸡海升公司。


宝鸡中院审判、执行法官在宝鸡海升公司实地走访。

经实地走访和充分研判,审判团队认为,宝鸡海升公司是一家拥有矮砧密植技术知识产权和珍贵果种独家许可资质等农技核心技术的农业高科技公司,是新质生产力的代表,为全县提供就业岗位2000余个,公司品牌市场认可度高,有稳定销路,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

由于破产重整具有不可逆性,预重整成为对接市场和降低重整成本的有力途径。综合分析企业经营现状和前景后,宝鸡中院决定受理宝鸡海升公司预重整申请,并指定陕西华弘破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一场“没有先例”的拯救

企业适用“预重整”,在陕西还没有先例可循。

受理该案后,宝鸡中院大胆尝试,成立工作专班,整合审判、执行、临时管理人等多方力量,建立例会、评议、讨论等专班运作机制,蹚出了一条不同寻常的“法护营商”之路。

企业能否重整成功,引入投资是关键一环。

“我们按照传统方式,积极招募意向投资人,并主动寻求战略投资。”临时管理人吴柳清律师回忆说,但出乎意料的是,截至招募期满,依然没有意向投资人报名,唯一寻得的战略投资,拟仅通过3000万元资金取得宝鸡海升公司全部资产。

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宝鸡海升公司资产总价值2.2亿余元,其中核心资产价值1.7亿元,意向投资人3000万元的投资显然是“趁火打劫”。

“眼看传统的引入外部资金达成重整的方法行不通,我们果断转变思路,指导临时管理人探索通过恢复企业自身造血功能,以自主经营获利模式进行偿债的新路径,完成‘自行重整’。”孙亚峰说。

宝鸡中院会同临时管理人,对公司各业务营收、利润和现金流增长等进行严格分析评估:3100亩矮砧集约化苹果生产基地,年均销售2500万元; 1500亩优质苹果及樱桃繁育苗圃基地,年均销售2250万元;2000亩苗木销售基地,年均收入2400万元;宝鸡海升公司完整的经销渠道和稳定的客户资源,可充盈其在后续经营期间的营收和现金流,进而缩短债权清偿期限,提高整体清偿率。

但是,因宝鸡海升公司涉诉较多,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生产设备等核心资产先后被法院查封,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这些核心资产对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至关重要,如若能解除查封,公司重生就有一线希望。

依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预重整程序不具备重整程序所具有的中止执行、解除保全等法定程序效力。但在预重整期间,法院可以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采取与执行部门协商、沟通等方式,取得执行部门配合,解除有关保全措施和中止有关执行程序。

审判团队与执行团队经会商研判后认为,中止执行有助于为宝鸡海升公司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经营环境,利于其后续制定并执行重整计划,从而提高重整成功率,重整的成功也将使债权人获得更高的清偿率。

于是,宝鸡中院裁定中止对宝鸡海升公司的执行,最大程度恢复了宝鸡海升公司的“造血”功能。

五年清偿率100%背后的共赢

2024年1月,宝鸡中院第一审判法庭内传来阵阵掌声,宝鸡海升公司预重整计划经债权人组、出资人组一致表决通过。6天后,宝鸡中院裁定受理宝鸡海升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宝鸡海升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此刻,债权人内心那沉甸甸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根据方案,通过经营利润分偿的方式,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半年内全额清偿,普通债权5年内100%清偿。

这份共赢,源于宝鸡中院的大胆创想:宝鸡中院批准宝鸡海升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引导公司开启“自救”之路。

为争取公司整体利润增长,宝鸡海升公司决定剥离产品包装、农业观光旅游和酒店业等持续亏损、经营成本较高的非核心业务,优先保留可持续盈利的果业和苗圃业务板块,同时依据以上业务调整及时拍卖非经营用途的不动产、仓储等非核心资产,用以偿付债权。

其次,宝鸡海升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人才是公司得以长久发展的重要保障。为稳定人员队伍,在法院建议指导下,经反复沟通协调、统一内部思想,宝鸡海升公司大股东愿意无偿划拨20%的股权作为核心人员的激励股权,促使公司能够继续发展。

另外,作为当地重点企业,宝鸡中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经千阳县政府支持协调,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宝鸡海升公司承包的各村经济合作社土地等提供政策扶持。宝鸡海升公司还通过向市场、客户发布详细的企业发展白皮书、召开说明会等形式,让外界清晰了解企业的未来规划,重塑企业形象。同时,大力拓展销售渠道,在巩固现有业务客户群体的基础上,不断开发新客户,为企业持续盈利注入动力。


审判团队与临时管理人、海升公司负责人进行会商研判。

宝鸡海升公司,活了!

“重整后的海升,‘元气’逐渐恢复,面貌焕然一新。”孙连丰说,现在员工积极性提高,团队配合、服务客户、工作职责意识明显增强。

重整效果,立竿见影。截至2024年底,宝鸡海升公司营收6500余万元,实现净现金流300余万元,成功扭亏为盈。

据了解,宝鸡海升公司破产重整案是陕西省首例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相衔接的成功案例,入选陕西法院2019-2024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

“宝鸡海升公司破产重整案生动展现了破产审判的成效。宝鸡中院将持续深化破产审判机制改革,从加强‘执破融合’、完善破产审判配套制度、提高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等方面,不断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更好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宝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尤青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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