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正处春季,铁路部门也是春心荡漾了,这不,来花花肠子了:
4月8日起,铁路部门将在京沪高铁部分车次试点“隔离运输、人宠分开、专人看护”的高铁宠物托运服务。
此政策除了爱狗人士、爱猫人士欢迎,其他人没办法欢迎的,我朋友圈里有朋友一针见血指出这政策的严重问题:
“宠物友好,未必各行业都适应吧。这种方式的出行,宠物会舒适吗?是不是应该多关注一下民生中的人类群体吧,比如对一老一少的关爱,推出儿童专座或老人专座。要不要思考一下,人性化的服务足够完善了吗?各类人群出行足够便捷了吗?真的到了可以考虑宠物出行困难的程度了吗?未必吧!!!”
此话是非常中肯的,很接地气的。经常坐高铁的人都知道,高铁票不是那么好买的,你若不提前几天基本上买不到,特别是长假小长假,高铁票一出来,立马就秒杀,根本就没买票的机会。人买票都难买的情况下,给宠物乘高铁,这不就是宠物和人“平权”了?
其实哪里是什么“宠物”不“宠物”的,不就是狗和猫嘛。在中国的历史传统里,狗是看家护院的,猫是逮老鼠的,当狗和猫失去这些作用时,就成为人口中的美味,这就是猫狗的价值。猫狗是服务于人,而不是人服务于狗猫。不知什么时候起,刮来妖风,猫狗和人“平权”了,甚至还置于人上了。
话说,个别爱狗人士吃饭时和狗共用一双筷子,这种人和他父母共用一双筷子吗?回答我!昨天我在网上看到的一张图(未必完全准确),或许多少说明一点这些年来动保妖风盛行的原因,请见图:
此图的文字内容博大精深啊,朋友们需认真回味。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猛然之间,很多的“爱猫人士”“爱狗人士”冒出来,必有蹊跷。
此番铁路部门不知搭了什么筋,也赶热闹,参与动保活动了。既然是从京沪高铁试点,那我就从京沪说起,从法律层面说起。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铁路部门有没有好好研究下《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狗上高铁那是要通过候车室的,狗不通过候车室还怎么上车?再说了,狗上公共交通的方式,只有出租车,其他任何公共交通工具都不允许乘坐,还怎么可以上高铁这个公共交通工具?
再看上海对养犬如何规定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上海的规定直截了当:禁止狗乘坐轨道交通。高铁作为轨道交通,当然不允许狗乘坐了,这是毋庸置疑的结论。
可见,铁路部门试点京沪高铁宠物上车,这是于法无据的,是必须要改正的。对违法试点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进行追责,这才是法治的应有之义。除了违反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宠物上高铁长途运输还涉嫌违反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本文就不深层次解读了。
实际上过去的长途汽车上带狗,带猫,带鸡带鸭带鹅不是什么稀奇事,那时的长途汽车还可以抽烟,整个是乌七八糟。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讲卫生了,不允许公共交通上带活体动物了。如今铁路部门逆势而动,反过来允许活体动物上车,这不是历史倒退?
而一旦允许宠物上高铁,虽说“隔离运输、人宠分开”,那宠物还是要通过高铁站的,高铁站作为人流聚集区,尤其是在各种节日高峰期,宠物的危险行为根本无法把控,放开宠物乘高铁,这不是人性,这是缺德。宠物上高铁的高度危险铁路部门有没有慎重考虑,有没有能力有效应当应对?
我看铁路部门是没有能力管理好宠物坐高铁的,铁路部门连倒腾车票的黄牛都管理不好,还有能力管理好狗猫这些宠物?没能力的,到时候只会做的一塌糊涂,做的一发不可收拾。而一旦开始试点,动保势力就日拱一卒,那后果更是不堪设想,此势必影响到国家安全。
铁路部门真的有能力,真的运力过剩,应该好好把人运好,让买票轻松点,让乘坐方便点,特别是让老人们愉快上车愉快乘车。铁路部门啊,你那点运力与其给狗啊,猫啊,还不如放在人身上呢。
狗贡献的360元车票钱,是很烫手的钱,出任何一个狗伤害人的事故,铁路部门都要赔十倍百倍乃至千倍的钱,好好掂量掂量,三思后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