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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嘉定12个街镇官微陆续公布了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南翔生活网为大家整合如下:

01/南翔镇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二、招生入学对象

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嘉定小学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2025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五年。

该校从2024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2024年入学的须满一年,2025年入学的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该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2.居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和学生

三、招生排序细则

(一)公办小学

1.就近入学

⑴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⑵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⑶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地址2020年以来已享有五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家庭多孩除外)。

2024年已经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的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嘉定小学,2025年入学的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入学:①报名公办小学且户籍迁入时间满两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②报名公办小学且户籍迁入时间未满两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上述3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同类排序靠后。

2.统筹入学

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且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⑵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且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⑶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⑷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租房。

⑸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⑹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6类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办理时间或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等情况统筹安排并上报区教育局备案。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按照“同类排序靠后”原则统筹安排。

(二)公办初中

1.南翔镇公办小学五年级毕业生,符合本镇入学条件、对口进入本镇公办初中;如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按照“同类排序靠后”原则统筹安排。

2.非本镇公办小学的五年级毕业生统筹顺序如下:

⑴回本镇就读初中的人户一致学生。

⑵回本镇就读初中的廉租房学生。

⑶人户分离持有本镇房地产权证的学生。

⑷回本镇就读初中的公共户籍学生。

⑸外区户籍人户分离、持有本镇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的学生。

⑹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在本镇持有房地产权证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⑺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镇持有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⑻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8类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情况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办理时间或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等情况,由本镇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统筹安排。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按照“同类排序靠后”原则统筹安排。

(三)补充说明

1.人户一致的对象: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2.人户一致排序办法: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日程安排


五、其他提醒事项

1.4月14日-4月27日,本镇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由各幼儿园安排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及非本市幼儿园在园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材料至南翔镇古猗园路737号B座200室(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30)现场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4月27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再更改入学信息。

2.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读创造条件。长幼随学:家长可在信息登记时(4月14日-4月27日)向学校或本镇信息登记点提交书面申请,南翔镇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情况、汇总长幼随学安排(同校或不同学段就近)并报区教育局审核通过(不适用于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嘉定小学);多孩捆绑:为方便双胞胎或多胞胎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或公办学校电脑派位时同进同出,信息登记完成后(4月14日-4月27日),家长可填写多孩捆绑确认书(以收到“上海基础教育”短信提醒为准)。

3.根据本镇前期适龄儿童(学生)的动态数据调查,近两年内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嘉定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儿童人数已超出招生计划数。如同时满足“五年限一”和“入户时间满两年”的学生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额满后,对于超出招生计划数的适龄儿童,由南翔镇统筹安排入学。

六、招生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点:南翔镇古猗园路737号B座200室、209室

咨询服务电话021-59121044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30

招生监督电话:021-6997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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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马陆镇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2025年马陆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划片范围与招生计划


2025年马陆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学划片范围与招生计划


二、招生入学对象

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出生)和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7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在4月25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

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小学、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小学、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白银路分校、交大附中附属嘉定德富中学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5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5年。

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交大附中附属嘉定洪德中学从2021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5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4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上海市嘉定新城普通第二小学、上海市宋校嘉定实验学校(小学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分部)(小学部)从2022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5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3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总部(小学部)、上海市宋校嘉定实验学校(初中部)从2023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5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2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总部(初中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分部)(初中部)从2025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6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1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小学、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小学、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白银路分校、上海市宋校嘉定实验学校(小学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总部(小学部)、交大附中附属嘉定德富中学、交大附中附属嘉定洪德中学、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中学、上海市宋校嘉定实验学校(初中部)从2024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2024年入学的须满一年,2025年入学的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此类学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分部)(小学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总部(初中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分部)(初中部)从2026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2026年入学的须满一年,2027年入学的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此类学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2.居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居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和学生,须在4月27日前凭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材料等,在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信息登记,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居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25日前凭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材料等,在就读小学进行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7日),凭有效期内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在现就读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本区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本镇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7日),凭有效期内的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现就读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

本市外区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5日),凭有效期内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应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本区非本镇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本镇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5日),凭有效期内本镇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现就读小学进行信息更正。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和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

非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镇入学:目前在本市非本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镇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或居住本镇廉租房,确需到本镇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2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和学生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和学生,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三、招生排序细则

(一)就近入学

1.公办入学排序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公办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入学:

(1)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2)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3)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或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地址2020年以来已享有五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上述3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同类排序靠后。

2.人户一致的对象

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3.人户一致排序办法

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统筹安排入学。2023年已经公布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的学校,2025年入学的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或学生,户口迁入时间须满两年。此类学校对口学区内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或学生,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入学:

(1)报名公办学校且户籍迁入时间满两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2)报名公办学校且户籍迁入时间未满两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上述2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同类排序靠后。

上述情况,在同等条件下,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统筹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2.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3.本镇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4.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 1-4类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办理时间或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等情况。

上述5和6类,在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简称“积分通知书”)的办理时间和所在区、购(租)房情况、缴纳社保金年限长短等其他相关因素,结合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本镇公办学校。如遇本镇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将由区教育局根据周边教育资源情况,跨街镇统筹安排。

四、招生日程安排


五、其他提醒事项

(一)幼升小入学信息登记

1.现场办理入学信息登记:4月14日至4月27日,本镇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民办育英幼儿园、民办实蒙幼儿园、民办思齐幼儿园、民办吉的堡彩乐幼儿园、民办恩宝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民办才之源幼儿园、民办包桥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按照镇社发办(教育)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具体信息登记事宜以幼儿园通知为准);未在上海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户籍地或居住地址在马陆),家长可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到马陆镇社发办(教育)指定的招生咨询登记点(封周路655号105室)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2.线上办理入学信息登记:家长通过扫描二维码(见附件)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家长如实填写,相关佐证材料通过jdysx2025@163.com邮箱发送至登记点。邮件要求:文件以“幼升小(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命名,打包成一个文件并压缩,邮件名称与压缩文件名称须一致,附件大小不超过50MB。

附件:《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


(二)长幼随学申请

2025年入读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且户口或居住地在马陆镇的适龄学生,如需申请长幼随学,请学生家长在4月14日至4月27日到马陆镇招生咨询登记点(封周路655号105室)提交长幼随学书面申请、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或租赁备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在读孩子的学生证等)。长幼随学仅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不适用于民办学校和公办电脑派位的学校入学。

(三)多孩捆绑入学

2025年入读一年级的多孩家庭,如需申请多孩捆绑入学,请学生家长在集中登记期间(4月14日-4月27日),在登记点填写“多孩捆绑确认书”,并由登记点完成多孩捆绑。2025年入读六年级的多孩家庭,如需申请多孩捆绑入学,在信息核对期间(4月14日-4月25日),在现就读小学填写“多孩捆绑确认书”,并由学校完成多孩捆绑。

(四)其他说明

根据本镇前期适龄儿童(学生)的动态数据调查,目前,近两年内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白银路分校、上海市宋校嘉定实验学校(小学部)、交大附中附属嘉定德富中学、交大附中附属嘉定洪德中学等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儿童和学生人数已超出招生计划数(最终以实际信息登记数为准),额满后,对于超出招生计划数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由区教育局实行统筹安排入学。

六、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登记点:封周路655号1楼105室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00 13:30-16:30

咨询服务电话:021-59156945 021-59101060

招生监督电话:021-59512338

嘉定区马陆镇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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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安亭镇

招生范围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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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入学对象

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同济大学附属实验小学、同济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5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5年。

同济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小学、同济大学附属嘉定实验中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从2021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5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4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同济大学附属实验小学、同济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从2024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2024年入学的须满一年,2025年入学的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本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同济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小学、同济大学附属嘉定实验中学从2026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2026年入学的须满一年,2027年入学的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本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2.居住本街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和学生

招生排序细则

(一)就近入学

1.公办入学排序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公办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入学:

(1)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2)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3)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或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地址2020年以来已享有五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上述3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同类排序靠后。

2.人户一致的对象

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注:因房产置换导致同一学区内户籍迁入时间发生变更,且户籍未迁出该学区,可以提供派出所的户籍迁入证明,经镇社发办审验材料后可追溯最早迁户时间(不曾用过置换前后房产的“五年限一”名额)。

3.人户一致排序办法

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统筹安排入学。

2024年已经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的学校,2025年入学的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或学生,户口迁入时间须满两年。此类学校对口学区内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或学生,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入学:

(1)报名公办学校且户籍迁入时间满两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2)报名公办学校且户籍迁入时间未满两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上述2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同类排序靠后。

上述情况,在同等条件下,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统筹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2.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3.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4.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且持有相应房产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学生)。

6.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7.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1)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根据房地产权证办理日期先后排序,如房产日期相同,则根据持有标准积分家长一方社保缴纳年限排序。

(2)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之一为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根据房地产权证办理日期先后排序,如房产日期相同,则根据持有标准积分家长一方社保缴纳年限排序。

(3)租房,根据持有标准积分家长一方社保缴纳年限排序。

8.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1)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根据房地产权证办理日期先后排序,如房产日期相同,则根据家长一方社保缴纳年限排序。

(2)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之一为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根据房地产权证办理日期先后排序,如房产日期相同,则根据家长一方社保缴纳年限排序。

(3)租房,根据入学信息登记表(核对表)中第一监护人的社保缴纳年限排序。

注:其中第3、第4、第6、第7、第8类租房的适龄儿童(学生),不安排进入同济大学附属实验小学、同济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同济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小学、同济大学附属嘉定实验中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就读。

如本街镇因公办教育资源紧缺,未能在本街镇内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或学生,由区教育局协调资源跨街镇统筹安排。

招生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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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提醒事项

(一)幼升小入学信息登记

4月14日至4月27日,公办幼儿园和本镇民办幼儿园(华旭幼儿园、艾思坦幼儿园、三之三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本镇民办幼儿园(沁富幼儿园、杨林幼儿园、童梦星幼儿园、方宝幼儿园)、未入园及非本市幼儿园在园的适龄儿童家长请携带相关材料至安亭镇民丰路988号5楼(咨询电话:39971260)现场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4月27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学信息。

(二)根据本街镇适龄儿童(学生)的动态数据调查,近两年内同济大学附属实验小学、同济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内户籍儿童(学生)人数已超出招生计划数,额满后,对于超出招生计划数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由区教育局实行统筹安排入学。

(三)公布联系方式

“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招生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地点:安亭镇墨玉路79号北楼106室

咨询服务电话:021-39971260、021-39972126

招生监督电话:021-59570869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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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江桥镇

招生范围及计划

2025年嘉定区江桥镇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2025年嘉定区江桥镇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招生入学对象

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1.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小学和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5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五年。

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海波校区)从2024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5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

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从2024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2024年入学的须满一年,2025年入学的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学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镇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海波校区)从2025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2025年入学的须满一年,2026年入学的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

2.居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和学生

招生排序细则

(一)就近入学

1.公办入学排序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公办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入学:

(1)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2)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3)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或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地址2020年以来已享有五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上述3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同类排序靠后。

2.人户一致的对象

本镇户籍,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3.人户一致排序办法

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镇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注:因房产置换导致同一学区内户籍迁入时间发生变更,房产的产权人未发生变化,且户籍未迁出该学区,可以提供派出所的户籍迁入证明,经镇招生办审验材料后可追溯最早迁户时间(不曾用过置换前后房产的“五年限一”名额)。

2024年本镇已经公布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的学校为上海市曹杨二中附属江桥实验中学。2025年入学的人户一致适龄学生,户口迁入时间须满两年(至2025年8月31日满两年)。

该学校对口学区内人户一致适龄学生,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入学:

(1)户籍迁入时间满两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2)户籍迁入时间未满两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以上2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同类排序靠后。

上述情况,在同等条件下,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镇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本镇户籍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或学生,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

2.本市非本镇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根据房产办理日期先后排序。

3.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4.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5.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租房。

6.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且持有相应房产的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或学生。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根据房产办理日期先后排序。

7.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的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或学生,租房。

8.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1)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根据房产办理日期先后排序,如房产日期相同,则根据持有标准积分家长一方社保缴纳年限排序。

(2)租房,根据入学信息登记表(核对表)中第一监护人的社保缴纳年限排序。

9.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1)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根据房产办理日期先后排序,如房产日期相同,则根据家长一方社保缴纳年限排序。

(2)租房,根据入学信息登记表(核对表)中第一监护人的社保缴纳年限排序。

如本镇随迁子女申请人数超出各校学位总数,依据排序依次录取,满额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协调资源跨街镇统筹安排。

招生日程安排


其他提醒事项

未入园及非本市幼儿园在园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携带相关材料,至江桥镇指定登记点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

江桥镇幼升小区指定登记点地址:

江桥小学东校区门卫室旁接待室

(虞姬墩路48号)

办理日期:4月14日至27日期间的工作日

办理时间:8:30-11:00;13:30-16:00

“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

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

www.jiading.gov.cn/jiaoyu

招生咨询方式

江桥镇招生办联系地址:

江桥镇华江路129弄2号楼405室

江桥镇招生办咨询电话:

021-59144430;021-59144838

江桥镇招生办监督电话:021-6911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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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嘉定镇街道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二、招生入学对象

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5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五年。

2.居住本街道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和学生

三、招生排序细则

(一)就近入学

1.公办入学排序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本街道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2)本街道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3)本街道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或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地址2020年以来已享有五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上述3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同类排序靠后。

2.人户一致排序办法

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嘉定镇街道范围内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1.排序办法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2)本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学生),且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3)本街道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4)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2.补充说明

上述六类,综合考虑房地产权证办理时间或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房地产权证的产权人等情况,由嘉定镇街道统筹安排入学。

公办学校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学生),如仍有空余学额,由嘉定镇街道统筹安排符合当年度入学政策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四、招生日程安排


五、其他提醒事项

未入园及非本市幼儿园在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14日至4月27日(工作日8:30—11:00、13:00—16:30)至嘉定镇街道指定登记点(地址:塔城路885号101室;电话:59534853)现场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4月27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学信息。

六、招生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地点:嘉定区塔城路885号101室

咨询服务电话:021-59534853

招生监督电话:021-5953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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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菊园新区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二、招生入学对象

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1. 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上海市嘉定区实验小学和上海市嘉定区实验小学北水湾分校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2025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五年。

上海市嘉定区实验小学从2024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2025年申请入学的须满两年,2026年申请入学的须满三年。本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和上海市嘉定区嘉一实验初级中学分别从2020年和2023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5年申请入学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五年。2025年申请入学上海市嘉定区嘉一实验初级中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和上海市嘉定区嘉一实验初级中学分别从2024年和2025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2025年申请入学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的须满两年,2026年入学的须满三年。2025年申请入上海市嘉定区嘉一实验初级中学的须满一年,2026年入学的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此类学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2.居住菊园新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和学生

三、招生排序细则

(一)就近入学

1.公办入学排序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公办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入学:

(1)菊园新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2)菊园新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3)菊园新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或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地址2020年以来已享有五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上述3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同类排序靠后。

2.人户一致的对象

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3.人户一致排序办法

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统筹安排入学。

2024年已经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的学校,2025年入学的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或学生,户口迁入时间须满两年。此类学校对口学区内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或学生,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入学:

(1)报名公办学校且户籍迁入时间满两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2)报名公办学校且户籍迁入时间未满两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上述2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同类排序靠后。

上述情况,在同等条件下,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统筹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2.菊园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3.菊园新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4.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6类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办理时间或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因公办教育资源紧缺,未能在菊园新区内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或学生,由区教育局协调资源跨街镇统筹安排。

四、招生日程安排


五、其他提醒事项

1.未入园及非本市幼儿园在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14日至4月25日8:30-11:00,13:30-16:30(仅工作日)至菊园新区指定登记点(地址:嘉定区棋盘路1255号302室)现场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2.根据菊园新区适龄学生的动态数据调查,近两年内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和上海市嘉定区嘉一实验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人数已超出招生计划数,额满后,对于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实行统筹安排入学。其中,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与上海市嘉定区启良中学为一体化办学模式,对符合入户年限要求但未被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录取的学生,菊园新区社区服务办将于初中招生首批录取工作完成后、第二批录取工作启动前,向学生家长进行意向征询,若家长明确表示不选择就读启良中学,则由区教育局实行统筹安排入学。

3.嘉定镇街道小升初入学方式自2022年起作如下调整,原“户籍地对口入学”方式更改为“学籍地对口入学”方式,菊园新区部分学区对口嘉定镇街道“嘉定区第一中学附属小学”,该部分学籍学生小升初对口入“上海市嘉定区启良中学”;菊园新区部分学生统筹进入嘉定镇街道“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小学”,该校小升初对口入“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初中部)”。

六、招生咨询方式

菊园新区现场咨询地点:棋盘路1255号302室

咨询服务电话:021-80109393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6:30

招生监督电话:021-3998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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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嘉定工业区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二、招生入学对象

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1. 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上海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从2024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5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2. 居住嘉定工业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3. 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4. 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

5.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和学生


三、招生排序细则

(一)就近入学

1.公办入学排序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公办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入学:

(1)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2)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3)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或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地址2024年以来已享有一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涉及上海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

上述3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同类排序靠后。


2.人户一致的对象

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3.人户一致排序办法

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统筹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本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2.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3.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4.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6类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办理时间或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等情况,由工业区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细化相应入学排序办法,上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招生日程安排


五、其他提醒事项

(一)公办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登记

申请方法(分两类对象)

1.目前就读于工业区幼儿园的本市适龄儿童:

家长可在4月14日—4月27日(工作日)携带有关材料至就读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2.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①在工业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4月14日—4月27日(工作日)携带有关材料至就读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通过者获取小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②其他申请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工业区指定地点(见下表)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3.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材料


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材料


(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信息登记

在工业区就读小学五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选择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现就读小学完成入学相关信息的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25日。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工业区申请就读六年级,4月25日前,通过区教育指定方式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六、招生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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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真新街道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5〕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真新街道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真新街道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划片范围与招生计划


二、招生入学对象

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1. 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真新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7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2)人户一致的学生

真新街道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5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学生入学。

2.居住真新街道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1)居住真新街道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居住本街道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7日前凭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材料等,在现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信息登记,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2)居住真新街道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居住本街道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25日前凭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材料等,在现就读小学进行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1)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真新街道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7日),凭有效期内本街道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在现就读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本街道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7日),凭有效期内本街道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现就读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本街道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真新街道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5日),凭有效期内本街道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应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5日),凭有效期内本街道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现就读小学进行信息更正。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本街道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

(1)非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街道入学:目前在本市非本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真新街道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真新街道《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或居住本街道廉租房,确需到本街道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2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2)本街道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本街道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非本区户籍或有效期内非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可选择到户籍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街道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25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和学生

(1)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街道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街道将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细化相应入学排序办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2)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在本街道就读小学五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选择在本街道接受初中教育的,在现就读小学完成入学相关信息的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25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真新街道申请就读六年级,4月25日前,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地址:嘉行公路601号,电话:39902054)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三、招生排序细则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公办小学和公办初中的,入学顺序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安排入学:

(1)本街道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2)本街道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上述1、2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同类排序靠后。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持有本街道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4)本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5)本街道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6)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租房。

(7)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8)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3-8类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辖区内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办理时间、产权人等情况;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月数以及《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时间。

四、招生日程安排


五、其他提醒事项

(1)线下信息登记

4月14日-4月27日,公民办二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完成信息登记后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

居住地址在真新街道,但目前未入园及未在上海市入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相关材料(详见《2025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幼升小信息登记流程》)在街道指定地点(见下表)登记儿童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登记表》。

温馨提示:登记首日家长较多,等待时间较长,请错峰前往登记!

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 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shrxbm.edu.sh.gov.cn),查询入学信息。4月27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学信息。

(2)长幼随学申请注意事项

现在本街道就读的二孩(多孩)家庭,有同校就读或就近安排入学需求,家长可以向现就读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并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长幼随学申请书,街道将根据学校(幼儿园)汇总反馈,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进行研判分析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本街镇适龄学生的动态数据调查,近两年内丰庄中学招生范围内学生人数已超出招生计划数,额满后,对于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实行统筹安排入学。

六、招生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地点:清峪路969号

咨询服务电话:021-59197880

招生监督电话:5919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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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徐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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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新城路街道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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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入学对象

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迎园中学和练川实验学校(初中部)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5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五年。有关“五年限一”政策的详细解读,可查阅“美丽新成”微信公众号。

2.居住本街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和学生

三、招生排序细则

(一)就近对口学校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本街道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2)本街道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3)本街道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校为迎园中学和练川实验学校(初中部),同一居住地址2020年以来已享有五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上述3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同类排序靠后。

(二)统筹入学

1.排序办法

就近对口学校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入学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2)本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户主或产权人非直系亲属。

(3)本市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4)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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