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定县司法局狮山司法所联合县公安局狮山派出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集中学习暨警示教育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严防社区矫正对象涉黑涉恶,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司法所工作人员通报了近期社区矫正对象未按规定在“在矫通”小程序打卡情况,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律知识学习,并对个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
警示教育中,派出所负责人围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重要意义等方面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有组织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罪名、恶劣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
结合辖区发生的真实案例,派出所负责人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警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要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杜绝重新违法犯罪,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应承担的严重后果。
同时,派出所负责人从“知法守法、重塑新生;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改过自新、回归社会”3方面为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宽严相济绝不等于法外开恩,司法温度更非免责特权,唯有真诚悔罪、遵规守纪,方能在法治轨道上重启。
此次“两所联动”开展宣讲活动,不仅将扫黑除恶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反黑反恶意识的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敲响警钟。同时,也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和理解,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对有组织犯罪的辨识度,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