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被报道了两次“被精神病事件”,看完让人忍不住说几句。

第一件是发生在安徽淮南,一个工人因为事故致残,与单位就伤残补贴金产生纠纷时,被警方强制送去精神病院22天,出院后又被行政拘留8天。

是的,本人不同意,家属不同意,未经鉴定,就凭警方一句话就把人关进精神病院,吃那些乱七八糟的药。

第二件是发生在安徽无为市,一个做生意的女子与安徽一男子恋爱后在男方家同居,都已经到了准备结婚的阶段,父母见过,甚至男方有一个孩子女子也发现了,最后才被邻居告知,原来男子还没离婚,有儿子有妻子。女子报警后,警方不立案,后来女子在回北京的路上,被警方强制带到安徽芜湖精神病院,强制住院8天。

警方的理由是,为了女子的安全考虑,担心她做出自残或伤害他人的事,才送精神病院。

但是,从北京郊区送去芜湖住院,有点匪夷所思,都准备回到女子家了,难道不应该通知女子家属吗,为何送到1000公里外的芜湖?还跟院方说是流浪人员,有精神问题。事实上女子出院后经鉴定根本没有精神疾病。



这两件事看的让人背后发凉!

以前我们还讨论过:如果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后,怎么证明自己没?从这两件事看,你根本没有机会证明。因为执法机构的威严,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

在我们的认知里,警方以及各种司法机构,本该是惩恶扬善的人民后盾,提到他们,会给人们有安全感。

但是一旦权力无法监控,让他们变成惩善护恶的保护伞,这就让人心生恐惧了!

其他地方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我们还觉得因为有些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法律教育,容易犯错。但司法机构出现违法犯罪,是最无法理解的,是最无法原谅的,是最让人害怕的。



这两件事背后我们不知道还有多少类似的事情没有被披露,但是这两件事已经公之于众,我们不仅需要真相,我们更需要看到,其中若有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违法犯罪,那就必须给以最严厉的惩处。

否则一旦人们对司法机构的公信力不再抱有希望,那就是社会的退步,是全民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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