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拟立项名单
公示公告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试点申报的通知》(农办渔﹝2025﹞10号)要求,已按程序完成2025年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现将拟批准立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8日—4月10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10-59192989
附件:2025年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拟立项名单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5年4月8日
附件
2025年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拟立项名单
1.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渔港经济区
2.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渔港经济区
3.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渔港经济区
4.海南省琼海市渔港经济区
5.大连市长海县渔港经济区
6.宁波市奉化区渔港经济区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中国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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