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引发的交通事故伤亡,近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大队以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切入点,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劝导宣传活动,全力引导市民养成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活动中,各大队组织警力深入社区、街道和主要交通路口,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法律法规和出行常识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同时,结合辖区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民警详细剖析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严重后果,并对现场发现的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小汽车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等行为进行耐心劝导,帮助群众深刻认识“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切实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此外,宣传民警还积极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此次活动得到了市民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好评,大家纷纷表示将从自身做起,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一盔一带”安全习惯的养成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地推进。下一步,临沂公安交警将继续加大劝导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扩大覆盖范围,努力为市民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带头盔≠戴头盔
选择头盔时要兼顾安全性和平衡性,头盔重心离头部越近舒适度越高,当头盔受到强烈的冲击时,头盔内部柔软的泡沫隔套可以避免伤及头部。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五个步骤:
· 挑选适合自己头围的头盔;
· 水平佩戴安全头盔,不要前倾和后翘,基本和眉毛上沿齐平;
· 将耳朵放在两侧的交叉绳带中间;
· 将绳带系在下巴的位置,并留有两指的空间;
· 最后,要摇晃头部,检查头盔佩戴是否固定。
挑选安全头盔
参照2023年7月1日出台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标强制性标准,首先要看是否有3C认证,如果没有切勿选择。
其次是摩托车乘员头盔后部标识为“黄色椭圆形图案+字母A”,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后部标识为“天蓝色菱形图案+字母B”,A类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都可以使用,B类头盔仅限电动自行车乘员使用。
最后是要看头盔是否有执行标准为GB811-2022的中文永久标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有关研究表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安全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来说,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是骑行的防护盾、生命的守护神。
编辑 | 李毅、张潇方
审核 | 赵宁、张辰辰
签发 | 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