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秒,仅仅3秒!

一个随意的变道动作

让电动车瞬间卷入“死亡吞噬区”!

2025年3月23日,劳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行驶至防城港市上思县广元村粮食储备库门口时,突然从右侧车道向左变道,期间正好驶入后方何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的盲区内。何某未能及时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两车就此发生碰撞,造成劳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与道路中心护栏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劳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以及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负主要责任。

当事人何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的规定,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

大货车、罐车等大型车辆车体高、体型大,相应的盲区面积也更大,驾驶人在起步、过路口、转弯时应当通过后视镜充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小型汽车、非机动车、行人在路上遇到大货车,无论其正在行驶或是停车,都应当在纵向、横向上保持足够远的距离,转弯要认真观察后方车道安全情况。不要与其并行、抢行,不要从其车前或车尾经过,以免被盲区“吞噬”而造成悲剧!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麻新宇

内容来源:防城港交警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