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化交叉执行、规范执行工作情况和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文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

问:指导性案例251号至253号系3件涉及交叉执行工作的案例,既有下级法院报请,也有上级法院依职权审查,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执行过程中怎样精准发现应当交叉执行的案件?

答: 交叉执行是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着力解决疑难复杂案件。因此,精准发现案件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案件发现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执行法院主动发现案件。执行局负责人要承担起关键少数作用,定期组织对案件进行评查,对于被执行人主体特殊、外部干扰大、财产在外地不便执行等案件,依法向上级法院报请交叉执行。上级法院可以提级执行,以排除干扰,或者开展协同执行,汇聚辖区不同法院力量,共同推动执行。在交叉执行30万案件中,提级执行占比约5%,协同执行占比约22%,各地法院通过交叉执行化解疑难案件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二是上级法院强化监管。上级法院要监管长期未结案件、群众信访案件,抽取积压多年的待执案件开展交叉执行。对同一被执行人涉多起执行案件的,可以研究是否开展集中执行。同时,上级法院要全程指导,强化督促,确保件件取得实效。

最高法院下发“双百”案件后,定期督促指导,一批涉民生积案得以化解,受到群众点赞表扬。如,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张某某申请执行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经最高人民法院督促执行,执行法院多方查找、摸排蹲守,成功拘传被执行人并促使其自动履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深受感动,表示:“这么多年的案件,法院还没有忘记”。

问:今天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指导性案例254号是关于强化法院内部“立审执”协调配合的,请问开展这项工作的原因、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成效都有哪些呢?

答:最高法院党组和张军院长高度重视“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在不断推进执行联动工作的同时,明确提出要畅通完善法院内部治理机制,通过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不同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凝聚起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的整体合力,这是落实“抓前端、治未病”要求的务实举措,也是坚持系统观念,全局谋划、整体推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的重要方法。为此,去年8月,最高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要求建立“立审执一体化”协调机制,在具体举措上,概括起来主要为:强化保全措施应用,加强风险提示和释明引导,开展关联案件检索和信息通知,突出裁判文书主文可执行性,强化审判部门判后督促履行义务,探索保全财产直接扣划,推进财产自行处置,稳慎推进“执破衔接”,强化执行异议化解和滥用异议司法规制。您刚才提到的指导性案例254号明确,对于被保全的款项,人民法院在作出生效裁判后、立案执行前,可以根据申请依法对该款项作出扣划裁定。这种保全财产直接扣划的实践探索,即是“立审执”协调配合的举措之一。

我这里有几组数据,可以比较直观反映“立审执一体化”协调机制成效。一是2024年在全国法院各类案件总量仍然增长的情况下,申请执行案件下降6.3%。二是在执行案件数量下降的情况下,执行完毕率40.13%,增长5.13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54.29%,上升8.1个百分点。三是保全案件同比增长30.8%,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同比增长6.2个百分点。四是执行到位金额2.3万亿元,同比增长3.5%,相当于GDP的1.73%,更多真金白银装进老百姓的口袋里。这些实实在在的数据表明,“立审执”协调配合对于进一步解决执行难具有重要意义,需要长期坚持、不断深化。

问:请问,人民法院如何依法打击拒执行为?

答:执行工作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手区分失信失能,恢复市场主体活力;一手严厉打击“老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十年来,移送拒执犯罪案件12.1万余件,追究刑事责任3.7万余人,拒执行为得到有力震慑。但相对于庞大的执行案件数量而言,相对于不少案件因规避执行、抗拒执行难以执行而言,打击拒执犯罪还存在效率不够高、规范化运行还有距离等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需要进一步提升。为此,在中央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支持下,最高人民法院强化规范指导,去年十月两高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组织各地开展了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

第一,进一步提升打击拒执精准性。 被执行人为了抗拒执行,常常在诉讼开始后就转移隐匿财产,导致判决生效后无财产可以执行。对这些行为,可以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予以调查,要求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可以认定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案外人虽然不是被执行人,但亦应尊重生效裁判,案外人明知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对拒执违犯罪行为依法从轻情况的处理,与其通谋,协助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亦要承担相应责任,可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论处。

第二,加大力度打击严重破坏执行秩序的拒执行为。 对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式妨害执行,聚众冲击执行现场,以围攻、扣押、殴打等暴力方法对执行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因拒不执行致使申请执行人自杀、自残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节特别严重的拒执行为,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第三,强化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综合防治。 一是强化立审执衔接配合。立案审判阶段,通过对当事人自动履行提示、拒不履行法律后果的风险告知,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二是灵活采用非刑事的执行强制措施。通过依法纳入失信、限制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措施,尽最大努力促进执行。三是对拒执犯罪行为依法从轻情况的处理。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在提起公诉前,履行全部或者部分执行义务,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者部分执行义务,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问: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发布多批指导性案例,有力促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能否简要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工作的整体情况,以及今年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答:案例指导制度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案例指导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视发挥指导性案例在统一裁判标准、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等方面的重要功能。自2011年12月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以来,截至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45批256件指导性案例。其中,刑事案例42件,占比16.4%;民事案例150件,占比58.6%;行政案例32件,占比12.5%;国家赔偿案例11件,占比4.3%;执行案例21件(含本批6件),占比8.2%。十多年来,指导性案例数量不断增长,指导作用更加凸显,社会影响也越来越大。

为集中解决某一审判执行领域的法律适用问题,近年来,指导性案例逐步采取以专题形式发布为主。特别是,在2024年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运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年度指导性案例工作计划制度,统筹指导性案例与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结合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和审判实践突出需求,更有针对性地提前谋划好、有序落实好案例指导工作。

2025年,除了发布本批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外,我们还将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数据权益保护、金融安全维护、知识产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题,以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领域的突出问题发布相关指导性案例。为落实指导性案例工作计划,我们将持续引导广大法官提升案例意识,不断加强案例发现培育机制,做好指导性案例与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参考案例的衔接,充分发挥案例库对指导性案例的孵化功能。持续在案例工作中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促进法律统一适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同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规范、引领功能,服务和保障法治中国建设。

问:我们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要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为什么要开展这样一个行动,具体有哪些安排,重点要规范哪些内容?

答:近年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持续高位运行,执行案件环节多,“精耕细作”难度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在案多人少压力下,不规范执行问题时有发生,在有的地区甚至还比较突出,需要下大力气加以整治和规范。为此,我们组织开展“执行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前面已向大家介绍了开展专项行动的初步打算,围绕规范制度、制度执行、队伍建设等内容,下一步还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确保执行规范制度更加完善。 我们已组建专班,调研起草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纪要,对突出争议问题进行规范,进一步统一执行规则、明确执行尺度,强化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问题导向和实践效果。同时,注重运用“法答网”“案例库”的制度成果,为执行人员办案提供制度性权威参考。本次发布的案例,是首次有执行实施案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具有标杆意义。截至目前,入库执行案例数量已达338件,对规范制度完善也将起到强有力的重要作用。

确保制度执行更加精准到位。 专项行动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对易发、多发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立案、查控、处置、案款管理等进行全流程规范,着力解决制度规范落地见效问题。比如,区分失信和失能,推进失信惩戒精准化、精细化;规范案款管理,专门组织开展了案款审计;开展财产线索核查不及时问题专项整治,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明确财产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调查、搜查等多种调查措施,尽最大限度查人找物,尽最大努力及时兑现当事人权益。

确保执行队伍更加廉洁担当。 专项行动将执行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聚焦解决队伍建设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执行工作作风,积极回应当事人合理诉求,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现象发生。同时,做实严管就是厚爱,从严监督管理,持续推进执行领域正风肃纪,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当然, 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执行规范化建设永远在路上。专项行动是新阶段的新起点,我们将积小胜为大胜,及时总结经验,持续推动执行规范化建设成果长效化、制度化。在此,也诚恳邀请在座各位记者朋友监督执行工作,为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编辑: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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