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驾整治
“觉得自己喝得不算多”
“酒量还行”
这种话听起来是不是很耳熟?
生活中总有些驾驶员“博侥幸”
在危险的红线边上徘徊
无视交通法律法规
试图挑战法律的底线
最终,还是把自己送了“进去”
酒醉驾整治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常态化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紧盯酒驾醉驾的高发时段和多发部位,采取定点设卡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持续加大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力度,切实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
4月3日凌晨,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重点路段设卡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严查涉酒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凌晨3时37分许,一辆号牌为粤D/Z89**的白色小汽车沿黄河路辅路行驶至设卡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车刚停下,一股浓浓的酒味飘了过来,开车的男子脸部泛红,当酒精快速排查棒抵近他时,立即亮起红灯。执勤民警随即要求其接受现场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95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该车驾驶员陈某交代,他觉得自身酒量还不错,4月2日晚一时贪杯喝了一些洋酒和啤酒后,休息了几个小时觉得精神状态不错,想着夜深人静应该不会碰上交警,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回家,不料被交警查个正着。
面对铁证如山的酒驾事实,陈某后悔不已,但世上没有后悔药,一旦做出醉酒驾驶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必须为其产生的严重后果“买单”。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40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状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陈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其机动车驾驶证也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这是每个人都应当恪守的交通准则
也是法律要求
以下关于酒驾的几大误区
你一定要注意!
酒驾误区一:酒后驾驶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肯定属于酒驾,同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酒驾误区二: 酒量大,喝点酒开车没问题❌
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
是否构成酒驾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判定的。
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
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酒驾误区三: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移动,
喝酒后的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
也就是说,只要你的车动了,
不管速度快慢都算酒驾。
酒驾误区四:饮酒驾驶,不上马路就没事❌
在小区等地点饮酒驾驶,
如果经过测验调查后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
交警也会按相关法规条例统一处理。
酒后驾驶将面临什么代价?
目前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正持续
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全天候全时段全覆盖
酒局一散场,蜀黍就登场
蜀黍再次提醒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巨大
法律决不宽宥
请广大驾驶员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汕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