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针对媒体报道淮河能源控股集团职工张坡反映工伤待遇、2024年6月被强制送医治疗等问题,淮南市及淮河能源控股集团高度重视,已成立由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多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问题开展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回应社会关切。
据张坡表示,因与单位就伤残津贴补助标准问题与单位产生分歧,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将自己的情况拍成视频传至网上。2024年6月2号,张坡再次来到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大门前反则在情况,与前来制止的单位工作人员发生纠纷,随后张坡拨打了110报警处理。讯问结束后,淮南市公安局龙禹派出所的民警将其送到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科进行检查鉴定,随后医院对张坡实施了长达22天的强制治疗。
张坡将自己的遭遇发至网上,引发网友的同情和强烈愤慨,多家媒体予以跟进。安徽某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显示,张坡“未引出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可以排除脑外伤精神障碍”“对自身违法行为辨认力及控制力完整”,诊断为“完全受处罚能力”,根据这一结果,专业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张坡不是精神疾病患者。
不是精神病患者,为何会被强制治疗?事实上,对于强制送医这种限制人身的措施,特定情况下可以采取,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相关规定,当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出现实施或可能实施伤害自身的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存在伤害自身或他人安全的危险时,公安机关才有权直接采取送医措施。
以此来看,公安机关将公民强制送医必须遵循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确定当事人的精神状态异常,二是存在危害性行为,两者缺一不可。但至少从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张坡一个条件都未能满足,他既没有精神异常,也无伤害他人或社会的行为。
更为蹊跷的是,张坡在被强制治疗22天后,刚刚出院,就被当地警方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8天。这显然也是一个执法悖论,如果认定张坡患有精神疾病,对自己的行为不具辩识能力,那么他就不该承担行政责任,如果对其处以行政拘留,说明他的精神状态正常,那么就不该把他送到精神病院。正如律师所言,有病的时候关一次,没病的时候再关一次,违背了“一事不二罚”的重复评价原则,也给人一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之感。
不通知家属,不经过既定的法律程序,将一个正常表达诉求的公民强制送到精神病院长达22天,让公众充满了疑惑和惊恐。不可否认,张坡作为劳动者,为自己争取权益无可厚非,但其采取的方式方法值得商榷,比如拉横幅,拍视频,确有扰乱公共秩序的嫌疑,对此张坡也是认可的,但这决不是将其关进精神病院的正当理由。这是不是不解决问题就解决人的翻版?进而言之,与张坡有冲突的是单位,当地警方基于何种立场,不惜冒着违法违规的代价拉偏架?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倘若普通人如此轻易地就会被关进精神病院,身为弱势者的我们,以后将如何、以及怎么敢表达合理诉求?
目前淮南市多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将对此事展开调查,诸多的疑问和细节也将一一呈现,我们期待最终的调查结果。正如张坡所言,“和我伤残津贴标准是不是合理的问题相比,我现在更关心我的公民权利是不是受到了侵犯,同时希望这样的事情再也不要发生在第二个人身上”。关心张坡的“被精神病”遭遇,也是关心我们自己,关心公平和正义是否能抵达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