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山东一起38万停尸费导致被害人尸体还存放在殡仪馆无法入土为安的争议曝光后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警方曾经给降至12万停尸费,结果被害人父母无法承担。
这个事件被新京报报道之后,一个持续5年的纠纷事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4月6号当地警方介入,对于被害人的停尸费全部减免,也就是38万余元的停尸费不用再交了,被害人的尸体可以回家,被害人魂归故里。
4月6日上午,济南警方协调多方,听是非全部减免。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冠县当地政府及受害人家属一同前往济南市第二殡仪馆领取受害人刘芸的遗体。
“女儿今天就能回家了。”李秀娥有些哽咽地告诉记者。
究竟这是一起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呢?为什么因为停尸被闹得沸沸扬扬的?
这起重大刑事案件就是一个悲剧,故事涉及到被害人刘芸、被害人的父母刘付昌和李秀娥,以及杀人凶手王康。
刘芸和王康是一对恋人,同一个地方的人,同是山东聊城人,初中时的同学。刘芸上过大学,于是留在了济南发展,王康就是那种打工的人员,但性格比较的暴躁。
刘芸在与王康交往的过程中,发现王康性格古怪而且非常的暴躁,于是提出了分手,结果王康跪地自残。刘芸在其父母的建议下,于是和王康分了手,然后又搬了家。
最后王康经过相应的调查,终于找到了刘芸的住所,于是在2020年1月9号来到了刘芸的住处,与刘芸发生了口角争执,最后王康一怒之下用鞋带勒死了刘芸,当年刘芸只有25岁。
当天凶手的王康用刘芸的手机给其父母发了一条刘芸安全的信息,表示与王康正在一起,一切都安好。关键其父母打刘芸的电话十几遍没有打通,看到信息涉及到王康就感觉到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于是第2天就到了济南报了警。
警方根据案发现场和相关的信息来看,确定凶手是死者刘芸男友王康,于是抓捕了王康,王康伏法认罪。经过法院一审二审,最终在2022年12月29号宣判死刑,2024年1月被执行死刑,这个杀人凶手终于伏法了,案件应该尘埃落定。
可这个事件并没有结束,刘芸的尸体依然存放在殡仪馆里,还没有入土为安。于是刘芸的父母到殡仪馆里想取走尸体,或者说在殡仪馆里火化取走骨灰,结果殡仪馆里不允许取走。当时刘芸的父母想看望刘云的尸体,于是只有停尸签订才能看望,当时刘芸的父母也就签了。
原因是殡仪馆要求刘芸的父母开具死亡证明,这个时候已经距离刘芸死亡4年之久。于是刘芸的父母刘富昌就到派出所开具证明结果。派出所表示法院的判决书能够起到死亡证明的作用,也证明了刘芸的死亡。
可殡仪馆里却认为判决书不能代替死亡证明,必须有死亡证明才能够领走刘芸的尸体。这个问题难住了刘芸的父母,于是就在殡仪馆和公安部门之间来回,一跑就是一年多,关键是家与殡仪馆有188公里,还是比较麻烦的。可是派出所和殡仪馆给出的答案总是相符的,一个要死亡证明,另一个不给开死亡证明。
究竟法院的判决书是否起到死亡证明的作用?
对于这个问题,相关律师也作出了解释,那就是法院的判决书,不能起到死亡证明的作用,因为死亡证明只有医疗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具,其他任何单位都开不了死亡证明。
对于医疗部门因为人因疾病去世的可以开具死亡证明,但对于意外死亡的比如说杀人等刑事刑事案件的死亡证明,需要由公安机关来开具。
可对于法院的判决书虽然说明了被害人已经死亡,可是它只属于一个主体的文件,并非能够起到死亡证明的作用。更何况死亡证明和法院判决书并非同一个主体,也就是说法院的判决书起不到死亡证明的作用。
所以对派出所拒绝开死亡证明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而且对于相关的法律也不是特别了解,才做出了强人所难的事情,造成了这个事件的被动。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难道就是为了殡仪馆延长收费?
4月2日当地派出所人员表示,对于刘芸的调试费已经降到了12万,可作为一个农民家庭,家里还有一个儿子在上学,即便是2万都拿不出来,还要12万元,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这个事件曝光之后确实存在着令人质疑的问题,关键这个事件的舆论发酵推动了该事件的进展,也就是还有可谈的余地。最终在4月6号当地警方介入协调把刘芸的停尸费38.3万余元全部减免,死者刘芸的尸体可以带回家入土为安了。魂归故里。
为什么在这个殡仪馆里产生了天价38.3万余元的定时费呢?
根据殡仪馆的介绍,因为刘芸的尸体存放在单列间里,也就使得费用每天在200元比较高,当然这包括了很多的费用,比如停尸费、管理费、转运费等等。在这个殡仪馆里的费用分为三等,分别是50、100和200,但是刘云的情况比较特殊,所以存放在单间里每天为200元。
对于尸体的处理需要家属接到通知才能处理,可是刘芸的父母没有接到相应的通知,包括电话通知或者书面通知。可对于当地的警方解释,当时对于尸体鉴定之后家人签订字,那就等于通知可以处理尸体的。
其实对于刘芸的父母也不知道这就是通知了,以至于对于尸体一直持续到目前还没有入土为安,每年其父母都到殡仪馆里来祭奠。
可是凶手在2024年1月已经执行死刑,2024年2月刘云的父母到殡仪馆的要求转移尸体回家,结果殡仪馆不同意,要求出具死亡证明。于是这个时间就闹到了清明节期间被新京报报道,这才出现了接下来的事。
也就是在被曝光之前,殡仪馆开出了38.3万余元的停尸费,使得被害人的父母无力承担,才让这个事情曝光。但最终结局还是好的,也就是在警方的介入调解下,目前所有的停尸费全部减免。
主要原因是警方提供不出电话通知或者书面通知的证明,所以才起到了沟通的作用。事实上如果能够通知到被害人的家属对于后期产生的停尸费用,全部由家属承担。如果警方等相关部门需要延迟停尸费那就有相应的机关负担。
对于殡仪馆方面来说,他们也不敢私自处理停放的尸体,因为没有警方的同意,死者还没有复发的情况下,恐怕尸体还会再做二次解剖等,所以一直让尸体停放到现在。也就产生了38.3万余元的停尸费的结果。
总之,对于这个事件已经圆满的解决了,对于38.3万亿元的停尸费负担的应该是相关部门,或者说就是殡仪解决了。但这个问题也反映出来一些权力的推诿问题,本来就是一个死亡证明开具的问题,结果都推来推去,闹得沸沸扬扬。
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媒体的推动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如果该事件不被曝光,或许死者不能这么及时的入土为安,而且这个事件还会不断的延迟下去,停尸费用也在不断的增长。
你对这个事件是怎么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