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马学礼 李静楠)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推动集中照护服务政策更加广泛和公平地惠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

根据《通知》,宁夏集中照护服务的补助对象由原纳入低保范围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扩展为低保范围内的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及完全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将“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照护范围。

《通知》要求,宁夏各地按照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总体要求,自行确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标准和补助标准。原则上,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不得高于当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并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扣除集中照护服务对象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计算补助资金。

此外,对于符合《通知》要求、承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养老机构,宁夏将给予绩效补贴。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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