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4月6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自4月1日起,江西省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面实施医保药品追溯码“应采尽采、依码结算、依码支付”管理。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药品时,在不影响正常刷卡结算的前提下,定点零售药店须实时采集药品追溯码并全量上传至医保平台,实现医保药品“一药一码”“码随药走,药随人走”的精准管理。

  为落实国家医保局“应采尽采、依码结算、依码支付”工作要求,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方案》。目前,我省医保药品追溯码采集已覆盖12个统筹区,共有22470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1219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追溯码采集工作,接入率达100%。

  药品追溯码作为药品的“数字身份证”,通过“一物一码”技术,可实现医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药品追溯码的采集应用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关键举措,是提升政府监管效能的有力支撑,也是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定点零售药店须通过强化技术赋能、夯实追溯基础、严格履行协议、落实依码支付、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等举措,严格落实“应采尽采、依码结算、依码支付”要求,从源头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省医保局温馨提醒广大参保群众,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药品时,要注意以下六点:

  一是只买包装上有追溯码的药品,不要买没有追溯码的药品;

  二是结算药款时,一定要扫药盒上的追溯码,不要让药店销售人员扫其他药品追溯码;

  三是坚持索要小票;

  四是要养成验码的好习惯,不要当回流药的“接盘侠”;

  五是发现自己购买了回流药,一定要坚决索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是药物服用完毕后,请妥善处置空药盒,不让有心的犯罪分子继续盗用空药盒和追溯码。总之,要做到“卖药必扫码,买药先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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