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府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公示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以下内容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公示结果予以登记。

  忻口镇永丰庄村

  集体土地所有权公示表.pdf

  集体土地所有权公示图.pdf

  集体土地所有权公示照片.pdf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忻府区自然资源局一层不动产登记中心

忻府区忻口镇永丰庄村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公示公告


根据《地籍调查规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永丰庄村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结果予以公示,请相关法定代表人将上述更新结果在本农民集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说明。如果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忻府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反馈意见,申请重新指界;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更新成果自动生效,将以此确权更新成果进行数据入库和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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