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大队:牟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3月19日20时27分,陈春明驾驶云EDF73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广姚公路散花洞村路段处,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电池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 阈值 。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5年3月21日20时33分,姚家新驾驶云EKK06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广姚线申平村路口处,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电池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 阈值 。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5年3月21日21时33分,郑德海驾驶云EKK89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天台村委会路段处,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电池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 阈值 。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5年3月24日20时33分,黑跃平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广姚线申平村路口处,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电池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 阈值 。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5年3月28日20时12分,张继洪驾驶云ESN202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龙池路龙马池半坡路段处,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电池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 阈值 。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5年3月29日20时50分,王永芳驾驶云EA1821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中园西路与兴和路交叉路口处,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电池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 阈值 。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来源 | 楚雄交警

法律顾问 | 李洋卿律师13638718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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