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们的权益得到维护,你们是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办好事的!”近日,受援人刘某在亲属陪同下,向广元市利州区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对该中心工作人员及案件承办人——嘉陵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吴丽表示感谢。
刘某生于1955年,年近七旬,为维持生计,于2024年4月应聘到某公司从事护理病人工作。2024年8月,刘某在工作中不慎摔伤被送医治疗。出院后,某公司仅赔偿刘某54000元,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刘某认为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且因伤行动不便,遂委托亲属向广元市利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利州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当即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利州区嘉陵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吴丽承办案件。
吴丽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刘某,收集了相关证据,代理刘某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刘某的合法权益,承办人与被告方某公司多次协调沟通,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在已赔偿金额的基础上再赔偿刘某提供劳务者致害受伤各项费用30000元,并当庭履行。
今年以来,利州区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加大对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力度,一季度受理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案件20余件,为务工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供稿:石 恒
编辑:张志琦
责编:贾 婷
审核:邹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