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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发布购房新政

推出支持住房困难工薪群体

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

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等举措

今天,有网友发帖称

“美林湖龙门里售楼处全都是人”


图源:化龙巷@怪獸`

常州购房新政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支持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买

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公告

为减轻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房资金压力,保障其刚性住房需求,经研究,决定给予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现房一定额度的资金资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我市无商品住房,或在我市拥有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总计不超过75㎡(有房屋权属证明的以房屋权属证明为准,没有房屋权属证明的以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2.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购房资助标准

符合购房资助条件的申请人,在市购房资助专项房源库内新选购一套建筑面积140㎡及以下(以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合同所载为准)新建商品住房现房,并在购房资助资格凭证有效期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可获得购房款(以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合同所载为准)的15%但不超过20万元的购房资助。

三、申请及使用流程

1. 申请人通过常州住房APP或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开设的“购房资助”专区提出购房资助资格申请,经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住建部门核验通过后获得购房资助资格凭证。

2. 获得购房资助资格凭证的申请人在专项房源库中选定房源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与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常州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常州市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房资助协议》。购房人凭购房资助资格凭证抵充相应金额的购房款(含首付款)。

3. 购房资助由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申请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将相应资金拨付至商品房资金监管账户,不直接交付申请人。

四、购房资助专项房源库房源

购房资助专项房源库内的房源楼栋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申请,经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核验后,方可纳入专项房源库。

常州住房APP、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及相关政府部门官网将及时公布纳入专项房源库内的房源,并动态更新。

五、其他事项

1. 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同时享受本购房资助、“生活居住双资助”“龙城英才”等购房支持政策。

2. 凭征收房票购买房源库中的房源不享受本购房资助。

3. 享受本购房资助所购买商品住房在全额退还资助款(不计息)后,方可撤销合同网签备案、上市交易。

4. 享受本购房资助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购买其他商品住房前,须全额退还资助款(不计息)。

5. 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住建部门提供线上线下业务咨询及导办服务。

6. 第一批购房资助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以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后续批次购房资助事宜另行通知。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日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达自己的看法

@jimsbd007:刚需住户还是可以的 小年轻夫妻刚出社会 这也是一笔不小的红包啊

@shajia:传了那么久终于落地了,利好刚需,但是感觉二手房……

@龙城荡漾:这么好的政策,鼓励大家一起去买房

支持购买刚性需求住房政策问答

一、支持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政策问答

Q

1. 请问非常州户籍的在常州买房能不能申请购房资助?

答:无论是已经在我市工作生活的新市民,还是怀揣梦想、准备来常就业创业、落地扎根的各方朋友,都是常州城市发展的参与者、见证者,理应共享城市发展成果,都可以申请购房资助。递交申请后,住建等部门也会对大家提交的材料进行校验,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享受本次政策支持。

需要提醒的是,如在购房时使用贷款,请提前向银行、公积金部门咨询是否满足贷款条件,以免造成购房定金损失等后果。

Q

2. 为什么要建立专项房源库?

答:为了让大家更好选房购房,我们建立了专项房源库,购买房源库中的房源才能使用资助资金,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更好保障群众权益。一方面,我们要求进入房源库的房源必须要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现房,让购房人能够早日拿到房子、早日入住新居;另一方面,房源库的房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申报,但需经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核验后才能入库,质量有保证,交付有保障,最大限度地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二是让群众了解更多信息。一般来说,大家对居住地周边的楼盘相对比较熟悉,距离较远区域的楼盘了解程度不够,所以这次我们建立了全市房源库,让大家能够通览全市各个地区的楼盘,了解更多楼盘信息,有更多选择。

Q

3.我们夫妻双方在常州总计拥有建筑面积大于75㎡的商品房,但人均面积不到75㎡,是否可以申请?

答:已婚申请人,其配偶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拥有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总计不超过75㎡,是指夫妻双方合计拥有的商品住房总面积,而不是人均建筑面积。所以,您和您的爱人不符合申请条件。

Q

4. 这次购房资助的标准是多少?可以用于首付吗?

答:本次购房资助金额为购房款总价(以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合同为准)的15%,但不超过20万元。购房资助资金可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Q

5. 如何提交购房资助申请,怎么能看到房源库中的房源?

答:登录常州住房APP或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中的“购房资助”专区,就可以申请购房资助。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服务,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住建部门开设了线下服务窗口做好咨询、指导等工作。

参与此次购房资助的房源都展示在常州住房APP和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购房资助”专区,并动态更新。截至目前,“房源库”内有79个项目、超1万套房源,已覆盖全市。

Q

6. 购房资助资金是不是直接打给本人?

答:为了让申请人购房更加便捷、更加安全,购房资助资金由政府相关部门拨付至指定的商品房资金监管账户,由商品房资金监管机构与开发企业结算。

Q

7. 购房资助资金需要退还吗?

答:出台购房资助政策,主要是为了帮助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解决阶段性的住房困难。享受购房资助的新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时,以及已享受购房资助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购买其他商品住房时,应全额退还已享受的购房资助资金(不计息)。

Q

8. 这次购房资助有时间限制吗?

答:这次购房资助从4月3日起可以开始申请。核验通过者将获得系统生成的购房资助资格凭证,第一批凭证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使用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这次购房资助凭证无数量限制,在政策有效期内可随时申领。

Q

9. 公告中提到的第一批购房资助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以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其中网签备案指的是什么手续?

答:目前我市商品房交易中网签和备案是两道程序,其中市民更为熟悉的是网签程序(网签是指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线上平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备案程序还需要开发企业发起,符合相关要求后才能完成备案。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可通过常州住房APP查询网签备案进度,以防资格凭证逾期。

Q

10. 在获得购房资助买好新房后,如出售家庭原有的75㎡以下的旧房时,是否需要退还购房资助?

答:不需要。但享受购房资助的新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时,或者在我市购买其他商品住房时,须全额退还购房资助资金(不计息)。

Q

11. 购房资助专项房源库内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答:房屋买卖是一种市场行为,房价由购房人与开发企业协商后共同确定。

Q

12. 购房合同与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可能不一致,使得购房款总额也会不一致,请问购房资助为购房款总额的15%,以什么为准?

答:因签订购房合同在前,办理产权证在后,故以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合同上的购房款总价为准。

二、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问答

Q

1. 本次出台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深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支持缴存人实现放心租房、安心购房,出台了《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

Q

2. 补充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怎么补?

答:工作中,经常有缴存人问能不能自己给住房公积金账户补充一部分金额,从而能用足贷款额度。我市是全国率先实施灵活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试点城市之一,通过总结试点成效,创新缴存方式,将自愿缴存范围从灵活就业人员拓展至单位职工,通过自愿补充实现“快贷”“多贷”。具体来说,缴存人通过签订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以自愿补缴、预缴的方式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有一定的金额限制,对于补缴方式来说,月补缴额不超过月缴存额上限与已缴存额之差;对于预缴方式来说,月预缴额不超过月缴存额上限与月申报缴存额之差。补充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自愿部分提取或全额提取。

Q

3. 已经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后如何实现提升可贷额度?

答:缴存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仍采用原来规定的月均余额的倍数法计算可贷额度。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可贷额度采用6倍余额法计算,且不受缴存月份限制。总贷款额度为两个可贷额度之和。

比如:职工王某某2024年1月参加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1000元,到2025年3月末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万元,按月均余额法计算,可贷款额度为12万元。现在王某某准备新购价值150万元的一套住房自住,拟申请8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王某某可以申请一次性补充补缴11.33万元住房公积金,按6倍计算获得68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上另外12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总计可贷款80万元。

Q

4. 如果我的工作地与家庭所在地分开,租房提取有没有具体支持措施?

答:随着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常金一体化、常溧一体化”的推进,为适应部分职工工作地、自有住房所在地分离的现实情况,对租房提取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单位在职职工工作在主城区、溧阳市、金坛区三个区域中的一个区域,且该职工及其配偶在该区域无自有住房并租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主城区为包含武进区(含常州经开区)、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在内的行政区域。需要提醒的是,职工办理租房提取时还需满足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的条件。

比如:缴存职工张某某和李某某系夫妻,其中张某某工作区域为溧阳市,夫妻俩在新北区有一套自购商品住房。新政实施前,由于夫妻俩在新北区有产权住房,不可以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在,张某某在溧阳市工作,但家庭在溧阳市无自有住房,因此张某某可以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Q

5. 补充住房公积金会不会影响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权益?

答:补充住房公积金是对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创新,不影响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执行。对于在职职工,各用工单位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应依法建缴住房公积金。对于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补充住房公积金不影响其参加试点的相关权益和义务。

Q

6. 2023年11月我市发布通知提高了部分特定对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此次在调整贷款额度方面与上次调整有何不同?

答:本次调整,取消了多孩家庭、符合“青春留常”贷款条件的申请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配偶和我市引进人才等特定对象享受提高贷款额度时需符合首次贷款条件的限制。

Q

7. 本次政策调整有没有再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答:在本次政策调整中,进一步调高了相关贷款对象的最高贷款额度。如二孩、三孩家庭单笔贷款在可贷额度基础上,由原来分别增加20万元、30万元,调整至分别增加30万元、50万元;我市引进的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可贷额度由原来单人110万元、家庭150万元统一提升为150万元。

Q

8. 在支持缴存人租房向购房过渡方面有没有新措施?

答:为支持租房家庭的买房需求,在距申贷时点12个月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不影响申请贷款,可与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可贷额度。

Q

9. 什么是共济额度?

答:为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政策优势,本次创新引入共济额度。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了可与其配偶合并计算可贷额度,还可共济使用双方父母及子女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以用足借款人贷款额度。需要提醒的是,共济人如果属于特定对象,如多孩家庭、退役军人、现役军人配偶和我市引进人才等,其享有的优惠贷款额度不能进行共济。

比如:职工唐某某2024年9月参加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1500元,到2025年3月末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500元,按月均余额法计算,可贷款额度为4.2万元。现在唐某某准备新购价值120万元的一套住房自住,拟申请8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唐某某的父母目前公积金可贷额度超过100万元,可以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共济给唐某某,帮助唐某某申请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Q

10. 参加共济额度对于共济人有何影响?

答: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共济人,在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前,不得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租赁住房提取,加装或更新电梯提取等),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不得再次向他人提供共济额度。

Q

11. 我市已经实现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商品期房的首付款,对于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有没有考虑适用此政策?

答:我们将持续优化支持提前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住房的购房款或贷款买房时的首付款政策。今后将根据政策实施情况,适时推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二手房购房(首付)款的政策。

Q

12. 随着城市的发展,部分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改善性住房需求已较为强烈,有什么支持措施?

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以及我市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住房公积金窗口也多次接到缴存人表达意愿,要求在改善性住房方面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低负担的政策优势。根据上级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相关精神,本次政策调整文件规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贷款次数限制,帮助缴存人通过住房公积金买到好房子,提升居住品质。需要提醒的是,商转公贷款不在本次优惠政策支持范围内。

Q

13. 本次政策调整中为什么对灵活就业人员和补充住房公积金开展“缴存补贴”?

答:我市是住建部批准的首批先行试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在试点工作中探索并积累了一些富有特色的经验做法。中办、国办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以及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支持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缴存补贴的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好试点工作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创新引领作用,本次开展了缴存补贴。具体来看,就是对于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除按国家规定利率获得住房公积金利息外,在年度结息或销户时还可享受额外利息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资金年度结息额或销户结息额的50%,且一个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的补贴金额不超过5000元。灵活就业人员在本政策实施前按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自本政策实施之日起开始给予利息补贴。

三、情景案例

Q

(一)我在常州无房,想买一套150万左右的新建商品房,能帮我算一下我买房能享受什么优惠吗?

答:目前,我市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产总价的15%,您需要支付的首付款最低为22.5万元;我市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房产总价的20%,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的话,您需要支付的首付款最低为30万元。按照我们本次的政策,您可以享受此次“购房资助”的资金是20万元,并可以作为首付款,那么您本人还需要自筹10万元,剩余未付房款120万元,可以向公积金申请贷款,如按30年等额本息法还款,每月需还4963元。

1. 假如您夫妇都已经缴存公积金且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为60万,那么您向公积金账户里补充补缴10万元,夫妻两人的家庭就可以贷款120万元,并且您补充的10万公积金在获得贷款后就可以随时提取出来。这样算下来,通过“首付10万元+公积金政策性贷款120万元+购房资助20万元”,可实现购房安居。

2. 假如您夫妇都已经缴存公积金且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而且双方父母也缴存住房公积金,他们的可贷额度超过60万元,那么通过共济双方父母的贷款额度,您们就可以贷款120万元。这样算下来,通过“首付10万元+公积金政策性贷款120万元+购房资助20万元”,可实现购房安居。

3. 假如您夫妇现在没有公积金,你们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合计补充补缴20万元,夫妻两人的家庭就可以贷款120万元,并且您补充的20万公积金在获得贷款后就可以随时提取出来。这样算下来,通过“首付10万元+公积金政策性贷款120万元+购房资助20万元”,可实现购房安居。

Q

(二)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准备留常发展并购置房产,请问可以申请么?还能同时享受其他人才补贴么?

答:如果您符合本次“购房资助”的条件,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也能同时享受我市“生活居住双资助”的优惠政策。具体来说,我市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引进前1年至后3年内(以缴纳社保时间为节点)购买常州市商品住房,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8万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5万元的购房补贴。此外,我市企业引进的、毕业两年内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还可以获得最多三年的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其中,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每月500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每月300元;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每月600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每月500元,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一次性发放用于首付款。查询和办理可登录我的常州APP或常州住房APP。

四、咨询方式

Q

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政策的话,有哪些咨询渠道?

答:线上方式:购房资助政策,可以通过常州住房APP或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开设的“购房资助”专区,点击人工客服进行咨询。公积金优化调整政策,可以关注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选择“业务办理”—“我的业务”页面,在“热门服务”中查询办理。

关于购房资助政策,还可以拨打热线电话或到现场详询政策具体内容,具体信息如下:

常州市住建局:0519—88226666、0519—86688985

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天宁区锦绣路2号1—2号楼1023室

溧阳市:0519—87222369

地址:燕园路20号溧阳市住建局4楼411室

金坛区:0519—82698220

地址:清风路1号金坛区市民中心A座569室

武进区:0519—86536305

地址:武宜中路110号武进区房地产管理中心4楼427室

新北区:0519—85607692

地址:云河路6号新北区住建局4楼411室

天宁区:0519—69661128

地址:竹林北路256号天宁区住建局1421室

钟楼区:0519—88890471

地址:星港路88号钟楼区住建局407室

常州经开区:0519—89863243

地址:东方东路168号常州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037室

关于公积金优化调整政策,还可以拨打热线电话0519—12329或到现场详询政策具体内容,具体信息如下:

直属分中心:

① 天宁区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2楼;

② 钟楼区业务专窗:钟楼区白杨路16号丁香苑10幢钟楼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45号窗口;

③ 天宁区业务专窗: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号楼1楼17号窗口。

溧阳分中心:溧阳市琴园路8号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西侧。

金坛分中心:金坛区南环一路116号。

武进分中心:

① 武进区外环府路36号;

② 武进区业务专窗:湖塘镇花园街1号武进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F07窗口;

③ 常州经开区业务专窗:常州经开区东方东路168号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号窗口。

新北分中心:新北区云河路69号新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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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化龙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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