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天津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天津市教委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根据天津市实际,2025年春季学期,在发挥好天津市6所国家级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地校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作用的基础上,选取部分区域、中小学校进行试点。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实施。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小学低年级段侧重感知和体验人工智能技术,小学高年级段和初中阶段侧重理解和应用人工智能技术,高中阶段侧重项目创作和前沿应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四年级、八年级开设《人工智能基础》地方课程,每周1课时,每个年级总计不少于30课时;高中阶段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国家课程实施要求基础上,鼓励学生修习人工智能选择性必修模块,提高人工智能教育实施质量,提升学生人工智能素养。

编辑 刘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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