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赵晓东/文图
清明将至,祭扫活动日渐频繁。为进一步做好清明期间的防火普法宣传工作、推进文明祭祀,4月2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庭搬至新甸铺镇宋庄村,公开审理一起因烧纸祭祀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附近村民“零距离”旁听了庭审,“沉浸式”接受教育熏陶。
原告白某经营一处秸秆回收站,被告王某的祖坟位于回收站内。2024年11月1日,是农历十月初一,当地有上坟祭拜先人的传统。当天,原告白某的秸秆回收站发生火灾,路人发现后报警,消防部门及时赶到救援灭火,经公安部门出警调查,起火前被告王某到祖坟烧纸祭祀,在离开时未对遗留的火种进行妥善处理,也未告知原告及草场工作人员该情况便离开,导致遗留火种蔓延引燃草垛,将原告的草垛烧毁。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于是原告诉至法院。
因案涉草垛被焚烧殆尽,原告损失难以确定。开庭前,承办法官多次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和抽样调查,对原告的损失及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了合理酌定。
庭审中,审判员张延波依法组织法庭调查,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意见。考虑到原告与被告此前关系较好,法庭之前也多次组织过双方进行调解,有较好的调解基础,张延波以和谐邻里关系为切入点,再次对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向双方讲明法理、道理和情理。最终,双方在法庭调解下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该案及其他相关典型案例,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旁听群众讲解了火灾事故对生命财产、生态环境的危害以及因个人不慎造成失火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向广大群众发出倡议,倡导大家摒弃陋习、文明祭扫、安全祭祀,切勿在野外随意用火。同时,干警还向现场群众发放了“文明祭祀 平安清明”倡议书,进一步增强了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弘扬了文明新风,助力营造安全、绿色、低碳的祭祀环境。
“没想到一个小小的纸灰也能引来这么大麻烦,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文明祭扫、安全祭祀,利用现在国家倡导的文明方式祭奠逝者。”在场的旁听群众纷纷表示。
祭祀先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但在拜祭过程中可能存在点烛烧纸、丢弃烟头等疏忽行为引发火灾的情形,不仅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置于危险境地,更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后果严重的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新野法院倡导大家文明祭祀,可利用鲜花祭祀、网上祭祀、踏青遥祭等祭奠方式,通过献一束花、清扫墓碑、诵读祭文等文明方式寄托哀思。尽量不要动用明火,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墓区。在室外焚香烧纸钱时,记住离人要熄火,冷却防复燃,及时清理可燃物品,严禁在林区、草原等防(禁)火区吸烟、焚烧纸钱,防止因祭祀引发火灾事故。
【编审:赵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