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在海南临高县,有个叫羊某的家伙,酒后开着小轿车和另一辆车剐蹭上了。本来吧,这种事儿好好协商处理也就完了,可谁能想到,这羊某接下来的操作,简直不是人干的事儿!
双方车主下车查看损坏情况,羊某提出私了,可另一方张某没同意。就这么点事儿,羊某居然直接开车把张某撞倒,还进行碾压,然后拍拍屁股逃离了现场。120急救中心到现场抢救,可张某还是没能抢救过来,就这么没了!
4月2日,临高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羊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事儿一出来,网友们也炸开了锅。有人说之前有个案子,双方口角,一方拿螺丝刀捅进对方后脑,最后判的故意伤害,所以羊某这个也不一定算故意杀人。
我就纳闷了,这怎么能一样呢?羊某这是明显的故意开车撞人碾压,和拿螺丝刀捅人性质能一样吗?他这是赤裸裸的故意杀人啊!
还有人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拿酒驾当做发财的机会”。
这话我就不爱听了,酒驾本身就是违法的,出了事儿还想私了,被拒绝了就恼羞成怒杀人,这能饶吗?这不是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吗?张某招谁惹谁了,就这么平白无故地丢了性命。羊某这种行为,就是对社会安全的公然挑衅,绝不能轻易饶恕!
咱再来说说羊某,他害怕当事人报警,说明他当时是很清醒的。酒驾还敢开车上路,剐蹭后不想着承担责任,反而想私了,被拒绝了就下此毒手,这心得有多狠啊!
他以为逃离现场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吗?太天真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羊某的行为让人愤怒,也让人感到悲哀。愤怒的是他如此漠视他人的生命,悲哀的是社会上还有这样的人存在。咱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生命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