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子是“信用修复”?
办理麻烦吗?
近期
有个别经营主体提出了这个问题
现在
小编就来告诉您
赶快收藏起来~
答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所称信用修复管理,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并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将信用修复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
01
受理范围
1.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列入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注的个体经营异常状态;
3.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
02
是否收费
不收费!不收费!
03
受理条件
1.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受理条件:
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
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2.申请提前停止通过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受理条件:
除当事人受到责令停产停业、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较为严重行政处罚,或者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低数额罚款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
公开做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3.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受理条件:
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未再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信用修复。
4.个体工商户申请解除经营异常状态标注的条件:
个体工商户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系统会自动解除经营异常标注,无需申请。因其他原因标注的经营异常状态仍需申请。
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04
申请材料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为:当事人除提交申请书、信用承诺书外(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有关委托书),不再提交其他材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时,申请人除提交申请书、信用承诺书外(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有关委托书),能够通过系统平台查询或函询方式确认的,不再提交其他材料。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申请资料
05
办理渠道
线上申请:
3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上线运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
统一平台实现了“统一入口、异地修复”,向经营主体提供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违法失信信息的查询和信用修复服务,实现一键获取违法失信信息,一键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
经营主体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点击首页的“信用修复”栏目即可跳转到统一平台登录页面,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后,即可按提示申请信用修复,通过跨省数据传输通道,实现异地信用修复,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同时,统一平台还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减少了申请材料、统一规范了文书格式,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了时间成本。对其他部门公示的违法失信信息,将弹出信用修复提示,告知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渠道。
线下办理:
1.个体工商户解除经营异常状态标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
2.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3.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提前停止通过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注意:2-4项在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和经济发展服务科办理。
06
办理时限
07
办理机关
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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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信用监管和经济发展服务科:成都市金牛区沙湾东二路5号智业·世纪加州大厦B座508室、503室。
09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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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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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查询
经营主体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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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包包
来源|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说新语、成都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