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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宝鸡,编辑/刘雪
近日,眉县人民法院、扶风人民法院分别发布公告,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悬赏17人,内容如下。
陕西省眉县人民法院
公 告
为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行为,弘扬社会正义,构建诚信社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我院决定对以下10名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联合公安、检察、征信及监管部门,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置产置业、生活消费、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高铁以及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对其予以信用惩戒和行动管制。对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被执行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注:本文系眉县人民法院公布,与此相关的任何事宜请直接联系眉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917-5541017,5542785。
2025年3月31日
眉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二〇二五年第一期)
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刘满娃,男,生于1965年11月27日,住眉县汤峪镇屈刘堡村九组22号。居民身份证号码:610326196511270418。执行案号及依据:(2024)陕0326执429号。涉案标的:案款44480元。悬赏事项: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给予奖励。联系人:胡法官(电话:5542226)。
(二)被执行人:代龙,男,生于1990年6月9日,住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钓台街道南北季村2组435号,居民身份证号码:610402199006096517。执行案号及依据:(2024)陕0326执544号。涉案标的:案款47388.59元。悬赏事项: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给予奖励。联系人:胡法官(电话:5542226)。
(三)被执行人:苗杰,男,生于1989年2月22日,住眉县首善镇杨千户村二组046号。居民身份证号码:610326198902221831。执行案号及依据:(2024)陕0326执484号。涉案标的:案款28000元。悬赏事项: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给予奖励。联系人:胡法官(电话:5542226)。
(四)被执行人:汪刚岐,男,生于1985年11月7日,住眉县常兴镇常兴村五组004号。居民身份证号码:610326198511072277。执行案号及依据:(2024)陕0326执636号。涉案标的:案款45334.37元。悬赏事项: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给予奖励。联系人:胡法官(电话:5542226)。
(五)被执行人:范永波,男,生于1997年2月19日,住眉县齐镇官村庵村二组020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61032619970219145X。执行案号及依据:(2024)陕0326执562号。涉案标的:案款8127.5元。悬赏事项: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给予奖励。联系人:胡法官(电话:5542226)。
(六)被执行人:马连山,男,生于1962年7月10日,住眉县齐镇北街010号。身份证号为610326196207101417。执行案号及依据:(2024)陕0326执803号。涉案标的:案款15600404.12元及利息。悬赏事项: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7%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上限为100000元)。联系人:齐法官(电话:5548577)。
(七)被执行人:马存周,男,生于1971年9月8日,住河南省林州市东姚镇下郊村 127 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410521197109084517。执行案号及依据:(2021)陕0326执810号。涉案标的:案款 5524808.22 元。悬赏事项: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给予奖励。联系人:刘法官(电话:5542785)。
(八)被执行人:李广社,男,生于1967年3月10日,住眉县汤峪镇小法仪村七组063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610326196703100835。执行案号及依据:(2017)陕0326执229号。执行标的:案款250000元及利息。悬赏事项: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7%给予奖励,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协助本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联系人:王法官(电话:5548577)。
(九)被执行人:蔡加勇,男,生于1975年2月12日,住眉县首善镇岳陈村二组。身份证号:610326197502121837。执行案号及依据:(2023)陕0326执802号。执行标的:案款100000元及利息。悬赏事项: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7%给予奖励。联系人:蔡法官(电话:5545602)。
(十)被执行人:毕恩浩,男,生于1998年1月19日,住眉县槐芽镇槐西村六组,身份证号:610326199801190639。执行依据及案号:(2024)陕0326执174号。执行标的:案款38087.91元。悬赏事项: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7%给予奖励。联系人:蔡法官(电话:5545602)。
(十一)被执行人:徐伟,男,生于1975年3月21日,住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金庄镇金庄村818号。居民身份证码:370831197503215112。执行依据及案号:(2025)陕0326执60号。执行标的:案款87000元。悬赏事项: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协助本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联系人:李法官(电话:5547850)。
(十二)被执行人:刘华平,男,生于1971年9月9日,住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苟角镇墨斗溪村3组100号。居民身份证号码:512923197109095558。执行依据及案号:(2023)陕0326执213号。执行标的:案款28000元。悬赏事项: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7%给予奖励。联系人:蔡法官(电话:5545602)。
(十三)被执行人:麻宏周,男,生于1975年10月29日,住岐山县枣林镇贾家村麻北组154号。居民身份证号码:610323197510296355。执行依据及案号:(2021)陕0326执231号。执行标的:案款 45049.91 元。悬赏事项: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7%给予奖励。联系人:蔡法官(电话:5545602)。
(十四)被执行人:魏志鹏,男,生于1982年12月25日,住眉县横渠镇武家堡村四组063号,居民身份证号码:610326198212250213。执行依据及案号:(2023)陕0326执437号。执行标的:案款20000元及利息。悬赏事项: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7%给予奖励。联系人:蔡法官(电话:5545602)。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悬赏期间,如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或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债权的,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本院承诺: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联系地址: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3月31日
陕西省扶风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陕0324执42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得以受偿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到位款项支付赏金。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晓东,男性,1982年06月07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天度镇晁留村西沟75号,身份证号码:61032419820607****。
涉案标的:36000元
悬赏金: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
举报电话:0917-2982035
悬赏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悬赏期间,如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判决义务,悬赏公告即终结。
现本院依法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并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
特此公告。
扶风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陕西省扶风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陕0324执1296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得以受偿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到位款项支付赏金。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庆驯,男,生于1979年11月1日,汉族,农民,住浙江省苍南县藻溪镇小心洋村30-31号。公民身份号码:33032719791101****。
涉案标的:534550元
悬赏金: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
举报电话:0917-2982049、2982050。
悬赏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悬赏期间,如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判决义务,悬赏公告即终结。
现本院依法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并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
特此公告。
扶风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陕西省扶风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1)陕0324执恢50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得以受偿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到位款项支付赏金。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马亚兰,女,生于1971年2月16日,汉族,住陕西省咸阳市杨凌区自贸大街天元棠樾湖居6幢4单元107室。公民身份号码:61040319710216****。
涉案标的:782807.46元
悬赏金: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
举报电话:0917-2982049、2982050。
悬赏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悬赏期间,如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判决义务,悬赏公告即终结。
现本院依法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并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
特此公告。
扶风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