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民间有句话:回餐不入席。“不入席”好理解,不能进入宴席、上不得仪式感满满的宴会之类。问题是“回餐”指的是什么。
有人说“回餐”是指回族同胞的餐饮,这就大错特错了!北京城里的老字号餐饮中,有很多是清真饭馆。
最有名的当然数有着“京城清真餐饮第一楼”的鸿宾楼,以“全羊席”闻名遐迩;另外有特色鲜明的京派烤肉老字号“烤肉宛”、“烤肉季”,将火锅带入日常餐饮的涮羊肉、也是北派火锅代表的“东来顺”,更有迎合当代餐饮趋势、以“社区餐饮”闻名、雅间订不上、堂食要等号的“紫光园”……都是名声在外的“大宴席”品牌。
那么“回餐不入席”的“回餐”究竟指的是什么?
这里的“回”的意思与“复”是相通的,有“再次”、“反复”之意。按照通常的说法,“回餐不入席”是说宴席中,某些特定菜肴被认为不够正式、饮食行为和习俗不雅观或不符合礼仪规范而不被摆上正席的现象。
从字面上看,“回”有“再一次”、“复用”之意,因此那些特定餐点、如打包带回的剩菜(即便是“没动筷子”),在有客人来访时也不能摆上饭桌,这已经是基本原则。
另外,一些特定的菜品,老百姓的家常菜、下酒菜,就被传统餐饮排除在宴会在外,最典型的如“回锅肉”。
回锅肉作为家常菜,因为有一个“回”字,犯了宴席“正式”、“庄重”的忌讳,不被纳入正式宴席菜单。直到今天,这道菜也只是普遍流行于川菜口味的连锁餐饮、“苍蝇馆子”里,很难看到其在大餐馆的正式宴席中出现。
另外如油炸花生米、凉拌黄瓜之类,被排除在正式宴席之外,就是因其形态与宴席代表的仪式感、精致性和象征意义冲突。
“回餐不入席”的另外一个基本内涵是餐饮礼仪。
例如“回头筷”被普票视为不礼貌行为。所谓“回头筷”,有两层含义:
一是“毋放饭”——宴席中不能把已取用的食物在放回公盘,说的更夸张点儿,食客不能把已经夹起来的菜放回去;
二是说在宴席上,将用筷子夹取食物后,再次返回同一盘菜中夹取的行为。
这种我们日常习以为常的行为,在正式宴会场合被视为不雅行为。所以以合餐为典型特征的中餐,正式场合要有公筷,从一盘菜一副公筷,发展到每个客人两幅筷子——一副把菜肴加入餐盘中,另一副再把餐盘中的菜送入口中。很多餐馆还将每位食客的公筷与自用筷子显著区分,如形状、颜色等等。
这种给每一位客人提供两双筷子的举动和背后的规则,在很大程度上有显示餐饮档次的含义。
民以食为天,“食色性也”,当我们活着的头等大事进入社交场景时,规矩、行为准则就必将产生,“回餐不入席”的说法只是这种规矩的形象比喻,本质上正是“仓廪足而知礼仪”理念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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