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养儿防老,养女增光。赡养老人是儿女们应尽的责任,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如今有很多家庭,夫妻俩在没有沟通的前提下就将婚内共同财产转为他用的例子比比皆是,这样不仅影响夫妻感情,还会影响整个家庭的和睦。

事件经过

近日,一则女子偷偷给娘家母亲转账122万,被全职丈夫双双告至法院的新闻刷爆网络,引发了一众网友的热议。



北京女子高某与丈夫杨某在2021年登记结婚,婚后高女士在一家美容院担任店长,收入还算可观,也是一家人主要的经济来源。而丈夫杨先生则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全职在家照顾孩子。

起初夫妻二人非常甜蜜,小日子也过得有声有色,一家虽然算不上高收入家庭,但在北京这个寸土寸金的地儿,一家人还算不错。可就在偶然间,杨先生发现妻子竟然瞒着自己给丈母娘周女士转账,还不是一两次,前前后后加起来总共有122万之多,而转账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有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等。



杨先生愤怒不已,他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妻子转出去的钱应该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妻子在没有告知或与自己商量的前提下偷偷转走,明显有转移财产的嫌疑。随后,杨先生将高女士和丈母娘周女士告上了法院。



高女士得知后也一脸委屈,她表示,母亲在自己婚前就已经有一笔将近60万的巨额存款了。结婚后,为了经营美容店,自己多次向母亲借钱周转。高女士认为转给母亲的钱属于还债,自己并没有转移夫妻财产。而自己经营美容店向母亲借钱这事,丈夫也是知道的。



高女士猜测,因为母亲在去年就查出了肺癌,丈夫肯定是担心给母亲治疗癌症要花光这120多万,所以才提起的诉讼。

河北承德法院审理了这起家庭财产纠纷,最后一致认为,杨某有权利主张丈母娘周某返还其中不当得利这部分。法院考虑到周女士只有高女士这一个女儿,有赡养的义务,便从其中扣除了15万元当作赡养费,剩余的钱则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结合高女士往来的资金来看,丈母娘周某应当返还35万元。



如此一来就很清楚了:15万元为赡养母亲的费用,丈母娘返还35万元,那剩下的72万就是母亲借给女儿周转的费用了。

网友对此也是纷纷热议:

有认为法院判的不合理的:

“法院既然判了15万给丈母娘做赡养费,那也请给公公婆婆同样的15万,作为赡养费,然后才是夫妻财产”



有支持女方转账的:

“我觉得女方没错啊,人生在世,父母为大,没有母亲哪有你?”



“女方自己挣的钱,为什么不能给母亲?”



有支持男方起诉的:

“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就算丈夫没有固定工作,家庭靠女方挣钱养家,也得和男方商量一下吧!”



“没问题,全职女性可以追溯丈夫的共同财产,全职男性也可以追溯妻子的共同财产,法院判决符合平等的原则,合法合理”



写到最后

个人认为,即使丈夫没有工作,全职在家带娃,这100多万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是跑不了的。但是高女士应该同杨先生好好商量,征得杨先生的同意后再转账。夫妻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只会让误会更深,也不利于情感的维持和家庭的和睦。

对此,你认为法院的判决合理吗?男子的做法有何争议,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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