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昆明市规划盘龙区新春巷路边停车位。
网友
1、老旧小区停车难,是一直以来的“老大难”问题。目前,很多老小区、道路,在不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过的情况下,已因地制宜的规划、设置了“潮汐车位”,以此来解决周边停车难的问题,极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及出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新春巷路边一侧停车已有多年。自去年以来,只要在新迎三小两侧围墙对应的范围内,禁止停放车辆、并装上障碍装置;而从今年2月底起,物业公司通知称:“新春巷规划为市政道路,为配合市政道路的保通、保畅,取消路边停车位”,禁止停放车辆。
3、取消新春巷路边停车位,看似整条道路整洁、规整,但将路边所有车辆全部赶到狭窄、拥挤的小区院内各种通道上。一旦发生任何事故、意外,不仅消防车、救护车不能进入,有些地方连120担架通过都很困难。目前,晚上21:30、22:00都还有人员值守(协警、交警),防止有车辆违规停放;这样的安排,不仅浪费有限的值班、值守人员人力、物力,且影响周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及停车、出行问题。
4、在物业公司的通知上,虽然建议去周边“瑞鼎城、新迎新城”地下车库停车,但也只是看似找了一个好地方,理论与实际有差距,操作起来极大的不方便。居民不仅要多花20来分钟,晚上商城关门后还要从“禁止行人通过”的停车场出入口,才能到地下停车场。取消停车位前,原来路边车辆停放值守人员,也能通过维持车辆秩序,取得微薄的收入、维持日常的生存问题,现在取消路边停车位,也变相的让其失去一定的经济来源。
5、老旧小区改造时,“收集意见表”曾提出增加路边停车位的意见,但从公布的老旧小区改造示意图,未看到考虑、规划停车位的问题。不论是否将新春巷改造成市政道路,都希望我们相关部门,能结合实际情况,能够重新合理、可行的规划停车位,方便周围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及交通出行。
官方回复
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城市道路的首要功能是保障交通通行安全顺畅。根据《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占道停车泊位的设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所在区域公共停车场无法满足停车需求;(2)属地社区组织开展居民意见征询;(3)经交警部门现场勘察并报市政府批准。
目前,新春巷周边已建成瑞鼎城、新迎新城等大型公共停车场,地下泊位设计容量已达到8000余个停车泊位,就2024年区住建局联合街道办事处专项调研显示,周边商业停车场日均周转率不足,存在明显资源错配现象,现有空置率持续保持在50%以上,现尚不具备增设占道泊位的法定条件。
同时,由于新春巷建设年代久远,巷道狭窄,如设立停车泊位,出现火情消防救援车基本无法通行,容易造成居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瑞鼎城停车场与新春巷居住区步行距离在500米服务半径内,建议居民优先使用公共停车场资源,共同维护城市道路通行秩序。
另经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调查:您所述为盘龙区新春巷新迎三小周边路段,该路段周边居民小区较多,人流车流量均较大,因紧邻学校,上放学时段交通需求旺盛,道路通行压力较大。为提升该路段通行效率,保障交通安全,经属地社区、消防、交警等部门综合研判,将该路段停车泊位取缔,现该路段通行秩序已得到明显改善。新春巷平均路宽约8米,若再继续设置单边停车位,一是要占据有效通行路面,极易造成上放学时段交通拥堵。二是经盘龙区消防大队实地实验,有单侧停车泊位存在的情况下,消防车难以进入学校以及周边小区,一旦发生火情,后果不堪设想。
下步工作中,交管部门将派驻警力值守上述区域,进一步加强交通疏导,依法查处包括违法停车在内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保障该片区道路交通安全,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通畅、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