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说一,这球吹掉挺合理,因为张玉宁拿球之前碰到裁判了,很明显对榕城不利,万一犹豫一下过了半场,这争议就更大了,所以这球吹了更合理,而且马宁自己心里清楚上半场那个点球是不是有点牵强了。
球踢在裁判身上,明显改变方向或者使一方球队明显获利,裁判是可以吹停比赛的,然后双方原地坠球,这个球按规则,裁判可以吹停比赛,双方坠球后立即再吹终场哨,直接吹终场哨也没有实质影响。
这种球有争议,主要是两点:
第一个就是补时时间,补时应该是七分钟,但是马宁给了接近九分钟,因为国安下半场没多久就被罚下一人,所以补时阶段国安是风声鹤唳随时失球,但是就在国安转守为攻形成单刀时,吹停了比赛,连五秒钟都不给国安,这个就有争议了。
第二个,就是按照规则,裁判员可以视为场地的一个部分,皮球接触裁判,是不用判罚的,所以,马宁不吹停比赛也是允许的,同时,如果裁判认为皮球影响比赛公平的时候,可以选择坠球重新开始。
所以马宁正确的选择,应该是继续比赛给国安五秒钟,完成这个转换,否则前面额外超时两分钟的补时解释不通,其次的选择,就是坠球给国安,让国安完成这次进攻转换,
现在这个判罚,难怪主场球迷不服气了。
正常来说这样吹没有问题,一个是球碰到裁判了,如果还在比赛时间内应该是坠球,然后重新开球,恰好补时到了,吹哨结束比赛是正常的。
这段时间应该就是伤停补时阶段,裁判的补时考量就是当这次进攻中断时,比赛就会吹停结束,这个念头应该在攻方半场进攻时脑子里就已经想好了,但很不巧,足球因为自己的站位导致意外发生,主队进攻中断,攻防逆转,碰到裁判了。
可能马宁也是本想等着这次进攻完事就吹停比赛了,因为补时的时间确实也过了,但是张玉宁那个单刀纯属意外,况且还是裁判折射误传到张玉宁脚下的,所以这个吹停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国安球迷不要纠结了,假设球碰到裁判后落到荣城球员脚下,一脚球进了呢?
总的来说就是,这球吹停,再给国安重新开球进攻的机会,那就一点问题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