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安则天下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重要载体。

3月29日至30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为全国各地建立“有牌子、有机构、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的规范化综治中心、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明确目标方向、规划具体路线。

为什么聚焦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综治中心建设。

会议回顾了综治中心的发展历程。这项于2002年由浙江率先探索实践的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点到面”,逐步进入规范化建设的新阶段。其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今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系统思维,进一步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理念,在工作中自觉把发展和安全统一起来,共同谋划、一体部署、相互促进。

会议指出,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各地着眼“发展”问题,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等实体平台,为法人、自然人提供高效服务,做到了“最多跑一次”,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从现在开始,各地要着眼“安全”问题,建立规范化的综治中心,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确保社会长期稳定。

围绕综治中心下一步的规范化建设,会议明确要求——

要开门接待群众,便捷、高效地服务群众。主动适应化解矛盾纠纷的需要,实现对群众各类诉求的“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要整合各方资源,多途径、多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推动调解组织、行政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各方面解纷资源入驻、轮驻,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整体合力。

要强化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充分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法律手段,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定分止争。

会议指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本质是化解矛盾、为民服务,特点是集合办公、方便群众,重点是权责清晰、履职到位,关键是统筹协调、督办问责,根本目的是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

为什么以县级为重点?

——“县一级承上启下、要素完整、功能齐备,绝大部分社会矛盾纠纷都能够在县域得到化解”

“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关于县一级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

2024年12月,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以县级为重点加强综治中心建设,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地”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出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以规范县级综治中心建设为重点,明确了10项具体操作指引。

基层既是产生矛盾纠纷的“源头”,也是化解、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

会议指出,把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是因为县一级承上启下、要素完整、功能齐备,绝大部分社会矛盾纠纷都能够在县域得到化解。

会议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先集中资源把县级综治中心建设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县域,实现“矛盾不上交”,并通过县、乡两级综治中心的资源力量统筹,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推进以县级为重点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关于今后一个时期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会议明确——

到今年6月底,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把全国县级综治中心运行起来,牌子挂起来、平台搭起来、部门驻进来、机制建起来,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实现“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的“五有”目标;

到今年底,除了需新建场地的,其他所有县级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直辖市的下辖区县比照县级要求推进规范化建设;

到明年,新建的县级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并按要求基本实现省、市、乡综治中心规范化,县、乡综治中心重在矛盾纠纷化解,省、市综治中心重在统筹协调。

“要通过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使各方面资源力量有效整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平台运行高效顺畅,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不断强化,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的根基不断巩固。”

“规范化建设”具体怎么做?

——重点推进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规范化”

推进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会议明确要求,重点是要推进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规范化”。

“场所设置规范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第一步”——

会议对挂牌标识、场所选址、指导关系、功能布局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要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科学设置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等区域。多元化解区一般要具备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功能。“要通过物理空间的合理布局,让老百姓在综治中心一目了然、顺畅办事。”

“物理平台搭建起来之后,各部门、单位就要派员入驻并依法履职”——

会议强调,原则上,调解组织、矛盾问题较多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信访部门等要通过多种方式派员常驻,其他重点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可派员常驻或轮驻,有关社会力量等可通过随叫随到、工作联动等多种方式入驻。

会议要求,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等要依法履职,有力化解矛盾纠纷。

会议明确,各部门要选派业务骨干入驻,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入驻人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依法承担本部门职能,业务工作接受原单位指导、管理。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硬件建设是基础,运行机制是关键,必须规范运行程序”——

会议指出,运行机制规范化包括统一受理、分类流转、依法办理、闭环管理。

在依法办理方面,会议明确,各入驻部门要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化解矛盾纠纷。其中,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入驻的法院人员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符合简易速裁程序的,可以通过入驻综治中心的速裁法庭现场开庭审理。对二审后不服的,要引导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请求,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监督请求。

会议要求,群众反映的事项办理完毕后,由办理部门向当事人发放办理结果告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并及时反馈所入驻的综治中心。

“综治中心作为工作平台,重点是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在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加强督办落实”——

会议指出,综治中心的工作做得怎么样,主要看群众反映的问题到最后解决多少件,多少件没解决,多少件流转到诉讼,诉讼后有多少件仍然没解决。综治中心要对入驻部门应受理未受理、应办理未办理、应追责未追责、应处置未处置等问题及时纠正、重点督办。

“信息化是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重要支撑”——

会议明确,要推动以省为单位建设统一的综治中心信息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逐步在省域内实现相关职能部门数据横向联通,省市县乡纵向贯通,各类矛盾纠纷、社会治安数据全量汇聚。同时,要强化实战应用,并确保数据安全。

会议强调,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幸福安康,要深刻认识和把握这项工作的政治考量、人民立场、法治属性。

“综治中心只是一个平台,解决老百姓利益诉求主要依靠各职能部门。”

“职能部门的工作质效,决定了老百姓能不能通过这个平台实质解决问题。”

“要通过规范化建设,实现‘综治中心搭台、入驻部门唱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记者:姜佩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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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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