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白济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办、局:

根据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组织部忻府组干字〔2025〕21号文件,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白济民同志任忻州市中心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连慧安同志任忻府区教育体育发展中心主任;

兰淘惠同志任忻府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志清同志任忻府区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连慧安同志忻州市第三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白济民同志忻州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

刘颖洁同志忻府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来源:忻府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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