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白济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办、局:
根据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组织部忻府组干字〔2025〕21号文件,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白济民同志任忻州市中心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连慧安同志任忻府区教育体育发展中心主任;
兰淘惠同志任忻府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志清同志任忻府区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连慧安同志忻州市第三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白济民同志忻州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
刘颖洁同志忻府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来源:忻府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