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最新公告
3月30日
西安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公布中小学在职教师
有偿补课24小时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在职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将西安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24小时举报电话向社会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特此公告。
附件:
西安市教育局
2025年3月30日
西安长安区处置3起校外培训违规行为
3月30日,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长安区教育局通报3起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双减”工作成效,长安区教育局、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公安长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多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大力营造长安教育良好生态。现将近期长安区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案件一
窦某,以个人名义在长安区棉花公寓17号楼10308室,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长安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长安区教育局已立案,并根据培训行为事实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案件二
优思诺托管,备案号:西长韦[2024]第020(1)号,经营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长乐华府商铺二楼,以托餐名义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长安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长安区教育局已立案,并根据培训行为事实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案件三
西安乐佳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吉的堡成长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6MAB0YXT15G,经营地址:长安区万科广场A座A2-7号商铺,以托育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长安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长安区教育局已立案,并根据培训行为事实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来源:西安市教育局 长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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