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部署之际,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期审议通过《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方案》,明确释放出对 “拖欠顽疾” 动真碰硬、从阶段性攻坚转向制度化根治的强烈信号。然而,作为 “双一流” 建设高校、肩负 “立德树人” 使命的国有院校,北京理工大学却被曝长期拖欠某小微企业近千万元执行款,这一行为与中央要求背道而驰,暴露出部分国有单位法治意识淡薄、责任担当缺失的深层问题,必须引起严肃反思。
一、无视中央部署:拖欠行为触碰法治底线与民生红线
中央多次强调,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的重要举措。从 2023 年的 “专项行动” 到 2025 年的 “加快加力行动”,不仅是名称的变化,更标志着治理逻辑从 “运动式整治” 向 “长效化机制” 的升级,彰显了党中央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北京理工大学作为依托国家资源发展起来的重点高校,本应成为贯彻中央决策的 “排头兵”,却在司法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导致小微企业陷入资金链困境,甚至影响其正常经营。这种对司法权威的漠视、对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轻视,与 “法治中国” 建设要求格格不入,也辜负了社会对国有院校的信任。
二、责任意识缺位:暴露出国有单位治理中的 “宽松软” 积弊
回顾中央巡视组 2017 年对北京理工大学的反馈意见,早已指出其存在 “管党治党宽松软”“对工程项目、科研经费和校办企业监管不到位” 等问题。此次拖欠事件,正是这些问题的延续与暴露 —— 当校企合作、项目往来涉及资金结算时,未能建立规范的内控机制,对合同履约和法律义务缺乏敬畏之心。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 “大国企病” 背后,可能存在对小微企业 “踢皮球”“打太极” 的官僚作风,反映出部分领导干部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服务市场主体的责任使命淡忘懈怠。国有单位本应成为遵守契约精神的表率,若反而成为 “老赖”,不仅损害自身声誉,更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造成负面影响。
三、以整改促担当:让国有资源真正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
北京理工大学的此次事件,绝非孤立个案。从近年来高校领域暴露出的科研经费滥用、校办企业监管缺失等问题可见,个别国有单位在市场化运作中逐渐模糊了 “公益属性” 与 “社会责任” 的边界。对此,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整改: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方案》要求,建立台账、限期清偿,杜绝 “新官不理旧账”;另一方面,需从制度层面查漏补缺,将法治建设纳入高校治理考核体系,强化领导干部的契约意识和责任担当。更重要的是,要深刻认识到,国有院校的资源来自人民、服务人民,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 “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的初心,不能在经济往来中丢失诚信底线。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中小企业的活力与韧性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北京理工大学等国有单位必须清醒认识到,拖欠的不仅是一笔款项,更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唯有以此次事件为戒,切实将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才能让 “国有担当” 真正成为服务国家战略、守护民生福祉的坚实力量,而不是沦为破坏法治环境的反面典型。
期待相关部门严肃介入调查,督促责任主体尽快完成清偿,更期待高校领域以此为契机,开展全面的作风整顿与制度革新,让法治精神与责任意识在每一个国有单位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