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守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仙桃交警开展“五大曝光”行动,为我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五大曝光
01
闯红灯
车牌:鄂MG9736
违法时间:2025-03-13 17:22:26
违法地点:桃花岭大道与叶王路交叉路口
车牌:鄂MD34585
违法时间:2025-03-14 13:56:39
违法地点:丝宝路-迎宾大道路口50米
车牌:鄂MBQ813
违法时间:2025-03-05 19:28:46
违法地点:宏达路与黄金大道交叉口
车牌:鄂M85593
违法时间:2025-03-13 17:19:07
违法地点:沔阳大道与仙源大道交叉路口
车牌:鄂M37019
违法时间:2025-03-05 16:07:29
违法地点:仙桃大道-流潭南路口
02
超速
车牌:鄂M3P616
违法时间:2025-03-12 10:53:34
违法地点:006县道1公里0米至006县道8公里800米
限速:60km/h
车速:91km/h
超速:52%
车牌:鄂M11S30
违法时间:2025-03-03 12:50:36
违法地点:沪聂线1096公里250米-沪聂线1099公里100米
限速:70km/h
车速:112km/h
超速:60%
车牌:鄂M80L25
违法时间:2025-03-11 07:30:45
违法地点:006县道8公里800米至006县道1公里0米
限速:60km/h
车速:91km/h
超速:52%
车牌:鄂MB2816
违法时间:2025-03-06 14:30:33
违法地点:沪聂线1042公里100米-沪聂线1038公里300米
限速:60km/h
车速:90km/h
超速:50%
车牌:鄂MBB588
违法时间:2025-03-23 14:43:33
违法地点:杜银线20公里630米至杜银线28公里0米
限速:60km/h
车速:97km/h
超速:61%
03
超员
2025年3月4日,廖某驾驶鄂A7***0号面包车行驶至彭场镇汪洲大道路段处,被六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清点,该车核载5人,实载9人,超员4人。随后,执勤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联系其他客车将超员乘客转运。
04
超载
2025年3月25日,陈某华驾驶鄂AM***4号重型货车行驶至仙桃市东城大道路段时,被交警五大队民警查获。经核查,该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达50%,执勤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处以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将超载货物进行卸载。
05
终生禁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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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桃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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