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是考试的灵魂,诚信是考生的守则。2025年3月28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组织考试作弊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


案情回顾

被告人狄某红系北海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从事成人高考培训工作。2021年6月至2022年10月,被告人狄某红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成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情况下,利用其职务便利,按每名考生1500元收取替考费用,后安排、组织他人顶替考生参加考试。其中狄某红直接安排伍某婉冒名顶替何某丽参加成人高考,事后支付600元报酬给伍某婉;狄某红授意孙某龙安排贾某娜等4人冒名顶替徐某妮等4名考生考试,事后支付报酬1400元给孙某龙。后考生何某丽、徐某妮凭借替考的成绩被高校录取。经查,狄某红收取何某丽、徐某妮等9名考生的替考费共计13500元。

2023年5月9日,被告人狄某红在天津市武清区被公安机关抓获。

裁判结果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狄某红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告人狄某红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综合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退出的犯罪所得人民币13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禁止被告人狄某红从事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

法官提醒

成人教育本是提升学历、增强个人能力的重要途径,但是考试作弊行为不仅破坏考试秩序,妨碍公平竞争,更会破坏社会诚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案中,被告人狄某红为谋取不法利益,组织多人实施替考行为,既严重破坏了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性,也损害了高等学历教育的公信力。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务必遵守诚信原则,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同时,教育从业者更应该恪守职业道德,切不可为一己私利而罔顾法律,否则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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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法律顾问: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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