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14时许,歙县某林场发生一起山火,经消防、公安、林业等部门联合扑救,明火被及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查,此次山火系辖区居民姚某某在野外祭祖焚烧纸钱时,引燃周边杂草所致。姚某某行为违反政府禁火令,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姚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清明祭扫,防火工作很重要!烧纸、点香烛易引发山火,春季风大干燥火势蔓延快!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倡导文明祭祀,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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