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视线模糊,精神困倦

触觉、判断、操作能力降低

这样上路的车辆

无异于移动的“定时炸弹”


2025年1月26日,通辽的雪渐渐停止。当天中午,赵某某在亲戚家开怀畅饮,得知高速开通,归家心切的他当晚就驾驶车辆,一头扎进了G5511集阿高速。

进入赤峰市巴林左旗辖区时,天空中依旧有零星雪花飘落。赵某某见雪势不大,心里想着继续前行,此时路上车辆寥寥无几,他开始逐渐放松警惕,不自觉轻点油门加速。突然,前方出现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辆,由于酒精麻痹大脑,等他反应过来时,两车已近在咫尺。慌乱间,赵某某猛打方向盘,积雪路面湿滑,行驶中的车辆瞬间失控,随着两声巨响,车子重重撞上一侧桥体。好在赵某某上车就系好了安全带,虽遭受剧烈撞击,但身体并无大碍。





巴林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和前期处置。经鉴定,赵某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 70.3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赵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其过错严重,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事故发生后,赵某某望着一片狼藉的现场,冷汗直冒,回想起酒精上头时驾车的举动,懊悔不已。

内蒙古交警提示

饮酒会削弱车辆操控与路况判断、反应能力,极易引发事故。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驾驶员遵守法规,拒绝酒驾,文明上路!


▎视频剪辑:张 丰

▎文字组稿: 王 岩 张 丰

▎责任编辑:李 丽 陈婉彤

▎审 核: 张 瑞

▎素材来源 :赤峰市巴林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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