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雯/漫画

  为了回馈用户、增加销量,商家在售卖正品时加送赠品是常见的推销方式。然而,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有些内部员工通过种种方式,把本该客户享受的福利收入囊中,狂“薅”公司“羊毛”。

  2011年至2015年,A公司的员工吕某、田某利用职务便利,与外部批发商合伙截留并变卖公司送给客户的赠品,造成公司巨额损失。直至2024年,吕某、田某的犯罪始末才浮出水面。经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8万元。被告人吕某一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家贼”勾结“外贼”

  A公司是一家经营日用品的外资企业,与各大商超、门店的销售商都有合作。为了提升销量,公司会将商品小样、雨伞、吹风机等赠品,随商品订单按比例分配给门店等直供客户,方便他们在销售过程中赠与消费者。

  这种本是为了回馈客户、扩大销量的销售模式,却给A公司带来了“烦恼”。2023年年底,A公司员工周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在A公司委托律师查阅被告人周某的相关卷宗材料时,周某银行账户下曾被忽视的几笔大额交易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经A公司审计发现,这几笔距今近十年的大额交易均指向了公司的前员工吕某和田某。A公司遂报案。

  吕某曾是A公司销售部某商超渠道的客户经理,负责直接对接销售门店,掌握着赠品资源管理和物流发送的权限。2011年5月,批发商汪某(另案处理)找到了吕某,希望与她“合作”,通过变卖A公司赠品从中获利。

  批发商是通过商超、门店等分销商下单的非直供客户,与A公司并无直接业务往来,按照公司规定,员工不能与批发商直接联系,赠品也不能用于大宗批发,只能通过指定的物流系统发送至门店,由门店负责人签收。

  然而,在利益的诱惑下,吕某接受了汪某的“合作”邀约。二人约定,吕某负责物流发送,汪某负责到相关门店截留赠品变卖获利。由于吕某手中的赠品总量有限,她便想到了在市场部担任助理客户经理、拥有审批调配赠品额度权限的田某。

  自2014年6月起,田某参与进来,与吕某共同变卖A公司赠品并从中获利。其间,二人多次使用周某的账户走账,这才让A公司在审计时发现了二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离职后拉新人“入伙”

  该案涉案金额巨大,侦查阶段田某“零口供”、吕某供述不实的情况,给办案带来了不小的考验。为了补强证据,公安机关商请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介入,承办检察官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侦查,重点对吕某、田某与汪某以及门店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往来电子邮件进行恢复,同时与吕某离职后接替其职位的员工、门店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笔录进行佐证,追加认定了部分犯罪数额。经查,吕某获利1008万余元,田某获利160万余元,给A公司造成了巨额损失。

  在听取A公司意见时,承办检察官着重了解了吕某在与门店、批发商接触过程中是否存在收受钱款的情况。经A公司提供相关线索,承办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深挖吕某的其他犯罪事实,补齐相关书证、证人笔录等证据。最终,吕某的完整犯罪行为浮出水面。

  原来,吕某除了变卖A公司赠品外,还利用向某商超客户门店分配商品的职务便利,帮助另一名批发商杨某(另案处理)采购A公司的低价促销商品,收受杨某492万余元。此外,2014年,吕某利用配合市场部门品牌策划、活动执行、广告营销等职务便利,在某广告公司在其负责的商超投放广告时,帮助其投放促销项目,收取好处费18万元。

  2014年10月,吕某从A公司离职,新员工芦某接替了她的工作,此时吕某仍未收手,而是依托自己和田某、汪某搭建好的犯罪链条,伙同芦某继续变卖公司赠品。目前,浦东新区检察院已将汪某依法追诉到案,芦某仍在追诉中。

  堵住漏洞防“家贼”

  为了帮助被害企业最大程度追赃挽损,承办检察官围绕定罪依据、量刑标准及认罪认罚、退赔退赃对量刑的调节比例等加强释法说理,敦促田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个人违法所得160万余元,并自愿追加退赔15万元。

  2024年12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田某提起公诉。由于田某在2021年12月曾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属于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今年1月,法院根据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实行数罪并罚,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8万元。2024年12月23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对吕某提起公诉,目前,法院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家贼真的难防吗?承办检察官通过多次与A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关负责人等沟通交流,发现涉案赠品的申请、计划、预算和分配均由吕某一人负责,并无他人监管,这暴露了A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存在漏洞,导致内部员工与外部批发商勾连的不法行为多年来持续存在。对此,浦东新区检察院向A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引导其防范杜绝此类犯罪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A公司十分重视并立即开展问题整改。目前,A公司已在梳理赠品问题的基础上,停止了绝大部分的原有赠品业务模式,并持续通过飞行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完善公司监管体系,同时拍摄了警示教育视频,将廉洁教育纳入员工入职及日常培训体系,与公司供应商、分销商、商业伙伴等共同倡导廉洁文化。

  此外,浦东新区检察院举办“聚焦新质生产力 问‘企’所需”检察开放日、“薅羊毛”黑灰产及虚假流量法律适用研讨会等活动,并邀请A公司负责人作为企业代表到场,为企业在加强法治建设、规范内部管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建议,推动相关企业和行业的综合治理。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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