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物业费突然调涨50%,引起700余名业主强烈不满。广东高院依法审判后,向广东物协发出司法建议——
《人民法院报》3月28日4版
“客户接待时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并提供24小时客户服务专线电话。”近日,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出台《广东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分类标准》,以统一的分类评价机制为行业管理作出新规。
“这份物业管理新标准出炉的背后,还得从一起涉及700多户居民与物业公司之间的调价之争开始说起。”广东物协相关负责人说。
高先生是广州市某小区业主。2023年,他所居住的小区物业公司将车位物业费突然调涨50%,从而引起业主们强烈不满。
“这次提价太突然了,物业公司并没有征求过我们的意见。”高先生和业主们情绪激动。
物业管理方则认为,由于物价上涨、人工成本增加、设施维护更新等原因,公司根据政府指导价经过开会研究而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物业管理运营的实际需求,每户必须按新标准执行。
双方意见不同,闹得不可开交。无奈之下,高先生作为业主代表把物业公司告到了法院,由于诉求各不相让,官司一路打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最终,广东高院以“物业公司的调价方案未经小区全体业主‘双过半’同意,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为双方调价之争画上了句号,高先生也代表小区766名业主向法院送来了锦旗。
“案子结了,锦旗也送了。”该案审判长、广东高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杜以星却时时放不下心来,广东现有物业服务企业1万余家,物业服务管理面积达30.4亿平方米,位列全国第一,物业管理问题处理不好,带来的不单是案件数量的激增,更事关千家万户的生活安宁。
以问题为导向,广东高院组成专题调研组,与住建部门等相关单位深入开展调研、把脉物业管理服务背后的深层次问题。调研组发现,近年来广东物协也高度重视加强行业管理,先后出台了关于物业公司自律、失信管理、行业发展倡议等文件。但是,由于整个行业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物业公司各自为战,相关文件和制度很难真正发挥作用。
加快建立统一标准的评价体系才是破题之策。
2024年10月,广东高院向广东物协发出关于加强行业自律、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司法建议,从规范并统一行业服务体系和收费标准、制定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收到司法建议后,广东物协随即召开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律政策工作专业委员会会议,针对广东高院开出的加快建立标准化评价体系的良方,从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行业自治等方面,结合之前出台文件的有效做法进行全面梳理后,围绕服务质量管理、客户服务、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环境管理等8项重点领域提出了物业分类及服务标准的具体指标。
“不到一个月,我们就推出了新标准征求意见稿,通过编制详细一致的管理服务标准,为我们破解物业管理服务良莠不齐难点提供了制度性依据,行业自律自觉性内生动力全面提升,为全省物业管理水平的高质量发展补齐了短板。”广东物协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广东法院通过多元化解、发布典型案例、出台相关指引和发出司法建议等举措,持续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升级和纠纷化解工作。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广东法院物业服务纠纷中,一审立案42353件,已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来源:人民法院报
审核:黄慧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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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林晔晗 陈康秀 蒋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