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合肥开幕。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及全省固体废物处置管理情况的报告。根据报告,2024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九项生态环境年度指标,美丽安徽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记者从报告中获悉,2024年,我省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9项生态环境年度指标,其中,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为近3年来首次全面完成,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达93.7%、连续5年稳定在90%以上。
大气环境状况方面,全省PM2.5平均浓度35.2微克/立方米,优于年度目标1.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82.2%,好于年度目标0.1个百分点,连续5年超80%;重污染天数比率0.3%,好于年度目标0.1个百分点,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
水环境状况方面,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0.7%,好于年度目标8.2个百分点,连续2年达90%以上;劣V类断面连续4年为0。长江、淮河、新安江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分别为93.8%、86.7%、100%。长江、新安江干流水质继续保持II类。巢湖水质保持IV类,蓝藻水华发生次数、最大发生面积、累计发生面积比上年分别下降40.4%、18.4%、50.3%,连续4年沿湖无蓝藻异味。
土壤环境状况方面,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6%。未发生耕地土壤污染导致的农产品质量超标、污染地块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0.3%,比上年提高8.5个百分点,高于“十四五”目标10.3个百分点。
此外,全省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7.0%,比上年提升1.2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85.6%,比上年提升0.6个百分点。省域生态质量指数(EQI)为63.83,稳定保持在“二类”。2023年较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6.7%,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去年,我省完成《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工作。发布《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等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21项。
联合长三角两省一市生态环境、司法部门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实现长三角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统一。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立案处罚209家企业。
全年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617件,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07件。全省侦办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78起;各级审判机关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3531件;各级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603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28件。
去年,我省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深入推进皖北六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9187辆。省政府及省环委办按月调度大气环保工作,分级约谈空气质量反弹幅度前3名的市和前5名的县(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派出多轮帮扶组驻市监督帮扶。
巩固长江、新安江流域保护修复成效,扎实推进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提升淮河流域水质。实施不达标国控断面攻坚行动,“一断一策”推进11个重点断面根源性治理;累计排查出9113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7607个。青弋江(宣城 市段)、长江(马鞍山市段)入选第3批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8.3%,完成基本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目标任务。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3年行动,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653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和113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去年,安徽完成全省79%的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持续实施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重点企业节能降碳诊断和升级改造。
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43.6%,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3.9%。大力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全年落地项目1509个、总投资7839.15亿元。推进广德经济开发区等4个园区开展第2批省级碳达峰试点园区创建。扎实推进4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淮南市采煤沉陷区治理”案例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9次缔约方大会展播。
新增国家级能效“领跑者”企业4家、绿色工厂73家。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261万千瓦、总装机规模历史性超过煤电装机。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85.9%。推进建造方式绿色转型,全省绿色建筑竣工面积8917万平方米,占新建民用建筑竣工面积的99%。
2024年,我省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不断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持续加大固体废物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全省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80%的国家级园区和75%的省级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六安市金寨经开区入选国家首批“无废园区”典型案例,铜陵市固废基新型低碳胶凝材料应用等2个案例入选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无废城市”典型案例。
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实现磷石膏产生量和综合消纳量平衡,历史堆存量逐步削减。加快提升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3%;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78个、消纳场305个。全省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超94%、84%,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率分别达83%、84%。
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短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达756.8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9万吨/年,处置能力能够满足省内需求。推进华东区域特殊类别危险废物(飞灰)处置中心建设。建成投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单位41家,实现16个设区市“全覆盖”。在池州等5市开展省级“以竹代塑”应用推广。
下一步,安徽将以共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记者 汪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