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一辆面包车载了11人,被交警查处!

2025年03月26日11时57分,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镇中队民辅警在厢城街与文公路交叉口南300米处例行检查时,在对一辆晋A3XXXQ号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中,发现驾驶人孙某某涉嫌驾驶机动车超过核定人数和私自改变已登记机动车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对孙某某进行调查。


经查,这辆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经民警询问得知,车上坐着的都是在一个工地打工的工友,驾驶人为了图方便不跑,就心存侥幸地超员上路行驶。

执勤民警当即对司机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存在的严重危害和后果。

驾驶员孙某某私改、超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孙某某给予罚款400元,记6分的处罚。

非法改装、违规载货

有哪些安全隐患?

常见的面包车改装有拆除座椅、安全带等,这都属于非法改装。非法改装后的车辆是未经过安全性测试的,非法改装涉及电路改变的,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增加人身财产损害,并且无法正常年检。


面包车拆除安全带后,一旦车辆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情况实施紧急制动时,驾乘人员极易被甩出车外,一旦撞击到车厢内的货物、座椅,有脑出血、脑震荡、颈部折断等可能,死亡率上升三倍。


面包车人货混装时,一旦在行驶的过程中出现急刹、加速、转弯等情况,容易引起车内货物磕碰、撞击、甚至移位、翻滚,会影响行车安全,造成车内人员受伤。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来源:绛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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