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娄底市政协二级巡视员曾伯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伯怡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干扰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私德败坏;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曾伯怡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曾伯怡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