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龙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龙县委批准,云龙县纪委监委对云龙县宝丰乡党委原书记吴应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应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任性用权,套取财政资金用于违规送礼和支出,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长期参与打麻将赌博;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应军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龙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大理州纪委呈报大理州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吴应军开除党籍处分;由云龙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大理州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云龙县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来源:大理州纪检监察网、云龙县纪委监委、“大理清风”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