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第30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奎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辖区各学校,围绕“知危险,会避险”主题,开展形式多样、趣味丰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同学们送上一份交通安全“大礼”。



活动中,奎屯交警先后走进奎屯市海纳尔小学、奎屯市第二中学、奎屯市第三小学等,结合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涉及学生及学生出行的安全问题,围绕“知危险,会避险”,生动地讲解了“安全步行、守规骑行、文明乘车”等方面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同时,通过现场问答方式,与学生们围绕交通安全知识进行互动交流,充分调动了同学们参与交通安全的积极性。最后,民警鼓励学生们要主动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传播者,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向父母和身边的亲友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督促大家共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创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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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骑车交通安全提示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

2.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要靠右边行驶。

3.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强行猛拐 。

4.在横穿4条以上机动车道或中途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5. 通过路口时要遵守交通信号,停车不要越过停车线;不要骑车逆行;不扶肩并行;不攀扶其它车辆;不在便道上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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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步行交通安全提示

1. 穿越马路时,要走斑马线,不可在马路上迂回穿行,在有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2.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道路右边行走。

3. 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不要边走边玩手机或做其它事情。

4. 不要突然横穿马路,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方可穿越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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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乘车交通安全提示

1. 出行时,一定要乘坐有营运资格的客车和出租车,不能乘坐无证、无牌和没有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不要搭乘超载的机动车辆。

2. 乘车时,切不可把头和手伸出车窗外,避免会车时被车辆或被路边的树枝、广告牌等擦伤、撞伤。

3. 乘车时,不能携带鞭炮、汽油、硫酸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 乘车时,一定要排队,等到汽车停稳后再上,如果人多拥挤,就等别人上完后再上,或者等下一班车。

5. 乘坐公交车,一定要在站台上候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等候地铁列车时,请务必站在黄色安全线以内,列车进站不要探头张望。

6. 家中有车的同学,要提醒家长文明行车,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更不能酒后驾车。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文明交通携手共创

让我们一起

守护孩子的平安健康

共筑交通安全防线!


来源|平安奎屯

编辑丨杨鹏飞

审核丨刘强

签发丨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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