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也就是交通信号灯,对于交通安全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说到红绿灯的诞生,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1868年12月10日,第一盏信号灯在伦敦议会大厦广场诞生。挂在高高灯柱上的两盏灯,一红一绿,使用煤气做照明燃料。因室外煤气使用存在危险,所以不到一个月内即发生了爆炸,导致执勤警察殉职,第一次亮相的信号灯被取缔,就此夭折。直到四十多年后,1914年,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才重新出现了红绿灯。
青岛,作为一座年轻的开放城市,信号灯的出现是全国较早的。1931年8月23日起,青岛信号灯开始正式使用。按照资料的介绍,还要早于北京。北京的红绿灯,据记载大约是在1932年西交民巷内首次出现的。
湖北路与中山路交界的交通指挥台与交警
1931年4月,青岛市公安局颁布了《青岛市公安局交通指挥法》,从中可以看到,九十多年前,青岛交通的规范细则,交警的指挥标准、信号灯的安置及使用等,显示出国内一线城市的实力水平。
1931年8月23日起,青岛信号灯开始正式启用。
中山路与胶州路口的交警,正站在悬挂式信号灯下指挥交通。
交通信号灯最早的时候只有红、绿两种颜色。中国最早的红绿灯出现在上海的英租界。1923年,上海公共租界就开始在部分十字路口使用机械装置指示车辆停止和前进。同年4月13日,上海南京路安装了两处红绿灯。此时上海的主要街头陆续出现了人工控制的交通岗亭和红绿灯,在英租界,由指挥交通的红头阿三爬上岗亭手工操控。在法租界和华界,也分由别安南巡捕和中国警察负责操纵。
1931年8月23日《青岛民国日报》刊登新闻:交通信号灯今日使用。
不论信号形式以颜色为标准
明绿色示放行明红色示停止
这次设置使用的信号灯共4处,设置地点为:
中山路、市场三路、堂邑路、小港路、济南路五路口处;
热河路、上海路、江苏路、观象二路、胶州路五路交口处,各设站立式五面灯一盏。
站立式四面式灯
十字形四面式灯
中山路胶州路口为丁字形,设悬挂式三面灯一盏;
中山路天津路口为十字形,设悬挂式四面灯一盏;
所设各信号灯均为红绿两色。
堂邑路邮局前的站立式信号灯与执勤交警
红绿灯的启用,最初仅用于夜间,白天仍由交通警察指挥交通。1931年的4月,青岛市公安局刚刚颁布并实行了《青岛市公安局交通指挥法》,警士指挥及手势标准等得到进一步规范。
文史藏家刘铁明提供
*如在道路交叉处所,应指挥别项车马,暂时停止,以让汽车通过,但汽车亦不得故意争先,致肇事端,如遇两汽车纵横相值时,应指挥东西向者,暂行停止,而让南北向者通过,【但东西向之汽车,如在最高陡崖下驶,势难停止时,亦可暂行停止南北,让东西者通过,此在指挥者,酌量缓急,铨衡轻重,临机应变】
*车夫应随时听警察之指挥。
*自用车亦应遵章通行,不得违背。
*往来行人,均应依照本市习惯,靠右边人行道上行走,不准在马路中心行走,以免车马撞伤之险。
*行过横道时,应守交通警士之指挥。
青岛市公安局也提前一天做出了布告周知,1931年8月23日起开始使用的信号灯,使用时间为,每日自下午路灯亮时起,至次早路灯熄时止。
青岛市中山路、海泊路口的交警,正在悬挂式信号灯下指挥交通。
中山路上的悬挂式信号灯与交通指挥岗
几个主要马路交通指挥信号启用,同时路口重要放置圆柱形木质岗台。
三十年代的中山路海泊路路口升昌号门前,一名警察正在操控手动交通指示牌。(源自云志影藏·青岛老照片馆)
20世纪30年代,青岛的主要街头已陆续出现了人工控制的交通岗亭和红绿灯。而黄灯的出现则是青岛解放后的1951年了,在原有信号灯的每组中增加黄色灯,黄灯亮时,禁止车辆和牲畜同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句顺口溜也陪伴了无数人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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