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了解到,广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取得“三降两升”(警情、立案、案损同比下降,打击数、挽损数同比上升)良好成效。2024年以来,全区立案数同比下降42.8%,案损同比下降42%,案损降幅排全国前列。
广西是如何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安全?在打击“引流”上,广西严厉打击电话引流、短信引流和寄递引流等犯罪链条,强化建模拦截能力,查扣一大批涉诈电话卡和包裹。对于民众被骗报案后第一时间止付,最大限度挽回损失,追赃挽损率实现翻番。在打组织、堵通道、断链条上,广西全面排查“回流”人员在境外从事诈骗的犯罪事实,深挖偷渡组织者、同行人员、境外窝点情况,打击回流人员同比上升51.3%,有效阻止“回流”人员再次出境及引带他人出境。此外,广西还开展打击涉边犯罪专项行动,深化中越警务执法合作,拦截涉诈偷渡人员同比上升177%。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行动也在开展,银行机构严格落实“三必问”(问是否认识交易对象、是否明确转款用途、是否清楚当前电诈常见手段场景),对疑似向涉诈账户转账人员进行劝阻,拦截可疑交易,防止涉诈资金转移。开展“资金链”专项整治,严查存量账户风险隐患,清理一大批高风险账号。通管部门严格执行电话用户入网实名制,持续清理高风险号卡。
典型案例
案例一
贺州市昭平县的黄女士经营着一家花店。2024年3月她接收了一个网上订单,要求制作一束名为“有钱花”的花束——花束内需放入5200元现金,并邮寄到指定地点。对方提出通过银行卡转账支付,黄女士按要求提供了卡号,并很快收到了5200元。然而,在用自己的现金完成礼品制作并邮寄后,黄女士却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于是迅速报警。经警方调查,这笔转账款与外省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有关。最终,这5200元被外省公安机关依法划扣,并退还给受害人。
提醒:
诈骗分子常常选择购买烟酒、鲜花礼盒、黄金等易变现商品,并要求商家提供银行卡账户以便转账。因此,商户收到的“预付款”有可能是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赃款”,成为诈骗分子的“洗钱帮凶”,不仅可能导致银行卡账户被冻结,资金也可能被划扣。商户们在收款时要仔细核实付款账号,特别是当购买人与付款账户名不符,或发现有多笔来自不同账号的转账时,应提高警惕、谨慎处理。
案例二
2024年11月下旬,南宁横州市一女子文某在家刷短视频时,刷到有主播推荐一个名为“国盛通”的炒股App,称投入小额资金就能赚很多钱。文某便联系了主播,对方称要使用黄金进行充值,文某便在其引导下在网上银行购买了50克黄金并寄往对方指定的地址。一段时间后,主播称文某的投资可以提现了,但需要先支付分红,文某便向指定账户转了共80000元的分红费,之后文某接到警方的电话才意识到被诈骗,共计被骗101755元。
提醒:
诈骗分子通常以有“内部渠道”“内部消息”“低风险,高回报”等名义邀请受害人投资理财,并诱导以现金或购买黄金等贵价物品的形式,通过快递、网约车等寄递到指定地址或安排“专员”上门领取,以规避警方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