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信用惠民便企。日前,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

明年底,湖南将打造10个以上信用建设标杆行业

《方案》明确了未来三年的计划,其中,到2025年底,信用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更加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按目录实现应归尽归,信用核查在政府履职中充分应用,市州改革试点任务和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26年底,全省打造10个以上信用建设标杆行业、8个左右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构建20个以上覆盖面广、社会获得感强的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到2027年底,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显现,社会主体知信、守信、用信意识显著增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水平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方案》共分为七大类共20条重点任务,其中提到,要推动地方信用法规建设,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信用标准化建设。

此外《方案》明确,要提升信用共建共享共用水平,建设数智化信用信息平台。升级改造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全省公共信用数据统一治理,以及信用核查、信用评价、信用修复和信用奖惩等基础服务统一供给。推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湖南政务服务网、“湘易办”APP、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政府部门业务系统等互联互通,实现信用核查、信用报告自动嵌入和失信名单自动比对、精准惩戒。提升“信用湖南”网站智能化服务水平,优化信用报告查询、信息公示等功能。

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信用评价机制,综合利用信用信息,聚焦重点职业人群、企业、个体工商户、园区、社会组织等主体,构建公共信用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政府违约失信信息源头获取和认定机制

《方案》强调,要以政务诚信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完善政务诚信建设体系。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支持各地探索依托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建立政府合同履约监管专栏,重点围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等领域,依法归集所属行政区域内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与合同,定期跟踪监督履约情况。

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建立政府违约失信信息源头获取和认定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政府违约失信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深入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治理,将按程序认定的拖欠企业账款失信情形记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完善“连环债”清偿机制。健全公务员录用、调任和事业单位招聘信用记录查询机制。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建设。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应用机制。建设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系统,为实行“机器管招投标”提供有效支撑。修订《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试行)》。

打造“湘信”品牌惠民场景

《方案》还指出,要以商务诚信促进市场环境优化,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强化生产流通环节信用建设,大力推广“信用+融资服务”,打造“湘信”品牌惠民场景。其中,围绕医疗、旅游、家政、养老、购物、教育培训等重点民生领域和消费环节,充分发挥“湘信码”等激励作用,鼓励市州积极打造“湘信医”“湘信游”“湘信购”等“湘信”品牌系列应用场景。加强预付费消费信用监管和价格监管,严格规范平台经营者自主定价,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消费市场秩序,积极提振消费。

以社会诚信促进治理能力提升,《方案》明确,有序推进重点职业人群信用建设,加快推进评标、法律、会计、医疗、教育、家政、工程建设等领域从业人员和国家职业资格取得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职业信用档案,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依托居民“电子社保卡”多码融合形式合成“湘信码”,在统一框架下支持地方探索开展个人信用分“湘信分”建设应用。

将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事前信用承诺和信用报告应用机制,强化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

潇湘晨报记者邓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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