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禁毒
近日,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接到六坡村委干部报告,该村一老年群众黎某主动报告,自家菜园里种的一些“菜”可能是罂粟,请工作人员帮忙看看。镇干部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告,并与派出所民警一同前往现场确认,在黎某家菜园里发现13株罂粟株苗,尚未开花结果,民警随即依法进行铲除。
“近几天,我看到村委会橱窗里张贴的禁种铲毒海报图片上的罂粟苗跟我家菜园里长出来的‘菜苗’有点像,我就请镇干部来帮忙看看,结果真是‘种毒’了,我糊涂啊!”黎某说道。由于黎某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株数较少,且主动报告,并积极配合铲除,依据相关规定不予处罚。民警随后立即对罂粟种子来源展开溯源追踪。
警方提示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的,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二、凡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在被公安机关查获前自觉主动铲除已播种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继续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或者抗拒铲除的,将坚决予以从重处罚。
三、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公安机关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来源: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人民政府